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津市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30日,对津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嘉山实业公司)建设的津市市城内垸片防洪防涝工程团湖驳岸线改造(杉堰路)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㈠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经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津高发投[2017]27号),项目批复总投资额为4500万元。建设单位为市嘉山实业公司,施工单位为湖南华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安乡县中正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现场监理。开工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竣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杉堰路新建工程,包括机械土石方、道路、给排水、盖板涵、绿化和照明等。
㈡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履行了公开招投标、竣工验收等建设项目管理程序。项目中标单位为湖南华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3571.85万元,招标代理单位为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津市分公司,监管单位为津市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㈢工程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资金使用:截至审计结束日止,已拨付工程款2321万元。
㈣施工单位提供工程结算情况
施工单位报送结算为34346823.24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该项目已按规定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但存在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的问题。
三、审计结果
工程审计结果为31078558.56元。
四、审计发现的问题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3268264.68元。
五、审计处理处罚及整改情况
上述问题,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国有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和监督的通知》(湘财建 [2001]55号)第八条规定,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责成津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按审计结果予以认定和调整。截止公告日,审计发现问题已得到整改。
津市市审计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