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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交通运输局预算执行及 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审计结果公告

2021-07-05 11:09 信息来源: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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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交通运输局预算执行及

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津市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3月2日至6月5日,对津市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交通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2017年至2019年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㈠单位主要职能、机构、人员情况

交通局为正科级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为承担全市道路、水路建设、运输等规划、监管责任。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财务审计股、计划基建股、运输与安全科技股5个内设机构,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市道路运输管理事务中心、市水运服务中心、新洲超限检测站5个单位归口交通局管理,其中新洲超限检测站经费收支在交通局机关并账核算。原归口管理的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自2018年起划归市国资公司。2019年末,交通局机关有行政编制工作人员9人、借调下级单位工作人员29人、聘用人员1人、劳务派遣人员3人。

㈡账面收支结余情况

2017年至2019年,收入总额18652.55万元,支出总额18217.13万元,收支结余435.42万元。

㈢账面资产负债状况

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563.33万元,负债总额123.53万元,净资产2439.8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及人均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账面“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92万元,其中招待费8.57万元、公车费5万元、差旅费4.35万元、无会议费,分别占当年公用经费支出203.01万元的4.22%、2.46%、2.14%。

2018年,账面“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31万元,其中招待费1.63万元、公车费11.83万元、差旅费3.85万元、无会议费,分别占当年公用经费支出171.05万元的0.95%、6.92%、2.25%。

2019年,账面“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75万元,其中招待费1.46万元、公车费14.6万元、差旅费5.69万元、无会议费,分别占当年公用经费支出144.64万元的1.01%、10.09%、3.93%。

2.人均经费支出情况

因交通系统人员混编混岗,且下级单位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都由局机关账面列支,无法区分局机关人员费用与下级单位费用,在测算人员经费时不计入,仅测算局机关财政统发人员工资、津补贴、绩效奖金;测算公用经费时将借调人员纳入,剔除设备购置费用。

经过测算,2017年,人均人员经费8.69万元、人均公用经费5.1万元,当年人均经费支出13.79万元;2018年,人均人员经费7.45万元、人均公用经费4.38万元,当年人均经费支出11.83万元;2019年,人均人员经费8.9万元、人均公用经费3.48万元,当年人均经费支出12.38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部门下达交通局2019年预算收入2496.72万元,预算支出2496.72万元。

根据交通局2019年报表反映,当年收入合计4351.93万元,超预算拨款1855.21万元,超比74.31%。当年支出合计5209.38万元,超预算支出2712.66万元,超比108.65%。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交通局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单位按照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单位往来款项中有少数长期挂账款项未及时清理。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超范围列支85000元

㈡支出不规范,金额合计335260元

㈢经费支出内容不真实113190元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津市交通局予以整改。截止审计结果公告之日,此次审计查出的问题,津市交通局正在积极进行整改。

 

 

津市市审计局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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