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审公[2020]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津市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13日,对津市市信访局2017至2018年度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市信访局是津市市委办、市政府办共同管理的正科级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处理全市群众的来信来访事项,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内设5个科室,即办公室、接访室、办信室、网信室、督查室;下设1个事业机构,即市人民来访接访中心;市信访局同时加挂两块牌子,即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12月末有在职职工12人,另有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人、市环保局和市住保中心派驻信访局接访人员各1人(负担其信访津贴)。
(二)资产负债状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市信访局账面资产总计108.33万元,账面无负债,账面净资产总计108.33万元。
(三)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17至2018年度,市信访局账面收入总额440.53万元,账面支出总额387.63万元。审计时段收支结余52.9万元,累计收支结余53.09万元。
(四)人均经费支出情况
2017至2018年度,市信访局在职人员年均经费支出16.22万元。
(五)“四费”支出情况
2017至2018年度,市信访局支出公务接待费3.76万元、公车运行费6.33万元、差旅费89.82万元 、会议费1.90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17至2018年度,市信访局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收支内容与工作职能基本契合,支出控制较为严谨,收支呈现结余,资产负债结构良好,但在财务报账过程中存在公款借支和报账手续不合规、支出票据证明力不强等问题。
三、此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款借支和报账手续不合规金额。
(二)以手续不完备的票据列支费用。
(三)白条列支。
(四)固定资产购置未办理政府采购。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下达了审计决定,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市信访局予以整改。截至审计结果公告之日,市信访局已对此次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
津市市审计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