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规定,津市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7月17日至9月28日,对津市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人民医院)2014至201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人民医院系津市财政差额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是集医疗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经费主要来源于医疗服务收入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补助。目前人民医院实际开放床位500张,共有17个临床科室、8个医技科室、20个职能科室以及一门诊部、湖桥门诊部、襄阳街社区门诊部等机构。现有在职人员436人,聘用人员131人,退休人员177人。涉及的主要信息系统有创星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金蝶财务系统。
2016年12月31日,人民医院资产总额20198.35万元,负债总额12476.74万元,净资产7721.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77%。
2014至2016年度,人民医院收入合计47661.66万元,支出合计47842.23万元,三年收支结余-180.5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人民医院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账务处理基本符合《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报账手续基本完备。但人民医院近三年医疗业务成本和管理费用支出较高,在财务收支管理和医疗服务收费方面仍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三、此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违规与药品供应商二次议价,获取返利收入17161426.98元
2.虚收虚支、空转财政收入10987000元
3.违规列支非本单位费用支出1155695.64元
4.违规取得药品溢余收入2584784.69元
5.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5335716元
6.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77567.02元
7.以不真实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㈡医疗服务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
1. 重复收费1637014元
2.超标准超范围收费739367.06元
3.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173660.44元
㈢医保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参保参合病人挂床住院,违规通过医保新农合基金报销住院费用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下达了审计决定,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人民医院予以整改。截至审计结果公告之日,此次审计查出的问题,人民医院正在积极进行整改。
津市市审计局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