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30号
津市市孟姜女大道绿化升级改造工程
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津市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1月22日,对津市市孟姜女大道绿化升级改造工程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㈠项目基本情况
津市市孟姜女大道绿化升级改造工程为津市市2013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计划批复投资额为732万元(津发改投[2013]137号)。项目建设单位为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为津市市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津市市精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乙级)负责现场监理,合同金额为649.50万元。该工程开工时间为2013年11月23日,竣工时间为2014年4月25日。
㈡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履行了招投标、竣工验收等建设项目管理程序。中标单位为津市市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为6496185.59元。招投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津市分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门为津市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认为该项目工程资金来源合规,但工程项目存在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的情况。
三、审计结果
施工单位报送工程结算总金额为6452184.00元,审定金额为5758055.74元,审减694128.26元。
四、审计发现的问题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694128.26元。
五、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意见
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已责成单位进行整改。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予以采纳,截止公告时止,上述问题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