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9号
津市市洞庭大道沥青砼路面
工程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津市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5月8日至2016年5月24日,对津市市洞庭大道(原新开路)沥青砼路面工程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㈠项目基本情况
津市市洞庭大道(原新开路)沥青砼路面工程建设单位为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管单位为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单位为常德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为湖南湘北通城有限公司,常德市旺城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实施监理,津市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实施监督。开工时间2014年5月4日,2014年12月30日竣工验收,2015年1月13日竣工验收备案。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单位为湖南湘北通城有限公司,中标价格为18723368.03元。
㈡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履行了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建设项目管理程序。
二、审计评价意见
我们通过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工程建设资料审计表明,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签证资料较齐全;工程项目管理上存在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劳保基金、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的情况。
三、审计结果
施工单位报送建设工程结算金额为13503465.04元,审定金额为12309439.68元,审减1194025.36元。
四、审计发现的问题
㈠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劳保基金215166元。
㈡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1194025.36元。
五、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上述问题,我局已依法做出审计处理处罚,并责成单位进行整改。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截止公告时止,上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