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7号
津市市白衣镇石板滩生态环境保护
EPC项目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津市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6月15日,对津市市白衣镇石板滩生态环境保护EPC项目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㈠项目基本情况
白衣镇石板滩生态环境保护EPC项目列入2014年度基建投资计划,由津发改投[2014]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主要包括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出入湖溪沟营养物质减量化、白衣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批复建设资金总投入1310万元。建设单位为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单位为湖南新瑞地生态环保园林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津市市精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总金额为996.67万元,合同约定质保期为一年。该工程开工时间为2014年3月,竣工时间为2015年1月。
㈡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履行了招投标程序,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管机构为津市市政府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标金额为9966713.23元,中标单位为湖南新瑞地生态环保园林有限公司。
二、审计评价意见
经审计,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了立项和招标手续,但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存在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劳保基金、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等情况。
三、审计结果
施工单位报送建设工程结算金额为11288837.91元,审定金额为9732896.55元,审减1555941.36元。
四、审计发现的问题
㈠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劳保基金170129元。
㈡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1555941.36元。
五、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上述问题,我局已依法做出审计处理处罚,并责成单位进行整改。津市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截止公告时止,上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