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1号
津市市汪家桥街道办事处2013至2015年度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十九条规定,津市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4月25日至5月13日,对津市市汪家桥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2013至2015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
办事处辖区面积10.75平方公里,总人口约3.1万,辖新村社区、汪家桥社区、澹津社区、油榨坊社区、城东社区5个居民社区。截至2015年底,核定编制37人,实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31人,借调3人。办事处工作经费由财政全额预算保障。
㈠资产负债状况
1.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办事处机关资产总额6639.79万元(预算账6325.81万元、行政账313.98万元),负债总额6190.57万元(预算账6170.98万元、行政账19.59万元),净资产总额449.22万元(预算账154.83万元、行政账294.39万元)。
2.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办事处所辖5个居民社区资产总额1201.2万元,,负债总额74.67万元(主要是城东社区未支付的土地补偿款);净资产总额1126.53万元。
㈡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1.2013至2015年度办事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办事处财政收入总额4883.45万元,财政支出总额4815.05万元,结余68.4万元。
财务(行政账)收入总额1797.72万元,支出总额1696.54万元,结余101.18万元。
三年来办事处财政财务收支结余169.58万元。
2.2013至2015年度办事处所辖各社区收支情况
办事处所辖5个居民社区收入总额2640.95万元,支出总额2591.17万元,收支结余49.78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㈠财务报告基本真实,会计处理基本合规
审计核实,办事处所提供的财务报告基本反映了该单位的财务状况,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㈡内控制度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基本符合制度规定
审计核实,办事处设立财政所负责专门核算财政财务收支,内部分工明确,符合职务牵制要求。同时,办事处还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控制度,日常经济运行基本上按照制度规定操作。
㈢行政成本得到控制,人员收入逐年增长
审计核实,办事处人均经费支出基本正常。三年来单位人均人员经费呈现递增状态,人均公用经费呈现下降趋势,说明办事处在保障干部职工基本待遇上作出了努力,并通过压缩不合理的支出,降低了行政成本。
㈣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社区建设效果良好
2013年以来,办事处通过主动申报立项、争取上级财政和社会支持,完成城建征地2000亩、民房拆迁187户、拆除违建3000处和三眼桥小区等15个居民小区的升级改造工作,为改善居民生活状况、美化城市面貌起到了积极作用。
㈤往来账款发生金额较大,存在陈年积账,需清理后报批核销
审计核实,办事处通过预算账债权债务科目核算应拨及代垫社区拆迁资金,近三年发生额较大。行政账债权债务大部分科目属于陈年积账,需甄别清楚并报请相关部门审批后,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以正确反映资产负债状况。
三、此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挪用上级专项资金327000元。
㈡超范围列支262000元。
㈢接受不合规票据列支387466元。
㈣工程项目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涉及合同金额993000元。
㈤办公楼改造维修工程130000元未转入固定资产。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下达了审计决定,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办事处予以整改。截至审计结果公告之日,办事处已对此次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
津市市审计局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