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红梅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留住老师、配足专职老师的建议》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同意,本建议由津市市教育局具体承办,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请况
自2017年以来,津市教育系统因各种原因调出或辞职教师156人,退休313人,通过教师招聘、公费定向师范生安置、特岗招录、外县调入等方式共计补充教师356人。由于编制紧缩,导致部分中小学校美、音、体等综合学科的专任教师配备不足,得不到有效补充。这些综合学科日常教学工作由非专业教师兼任的现象比较普遍,这种“教而不专”情况,一定程度上约束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发展,影响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二、所做的工作
1.建立定期评优制度。在每年教师节前夕开展“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乡村红烛奖”评选奖励活动,向一线教师倾斜,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电视媒体及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教育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宣传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的工作热情,增强他们对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2.落实教师培训政策。为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教育局成立了师训股,科学制定了教师培训规计划,将教师培训作为教师资格再注册、绩效考核、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依据。认真落实了教育部《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加强班主任培训工作。市财政按教师年度工资总额的2.5%安排本级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落实了教师培训资金。各中小学认真落实教育部、财政部“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有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规定,并足额专款用于教师培训。
3.解决职称评聘矛盾。不断完善教师职称评聘制度,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开展了校长、教师德能测评工作,把测评结果纳入教师职称评聘条件,择优评聘,进一步促进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逐步加大中、高级教师职务的比例,对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教师,在专技岗位职数核定比例上给予适度的政策倾斜,同时实行了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4.加强教师交流轮岗。加强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明确提出了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加强教师编制管理、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等举措,打出“组合拳”,使乡村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
三、下一步计划
1.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在全市各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着力构建符合教育和教职工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注重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打破平均主义,向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2.积极落实人才津贴。积极对接市委组织部,对教育新引进的人才进行认定,按相关政策兑现、发放人才津贴以及做好人才公寓的租赁工作,以解决教育人才的后顾之忧。
3.做实做好教师招聘。根据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配备情况和现有教师队伍年龄结构情况,按“退一补一”原则招聘中小学教师,为全市各中小学校按师生比例配足教师。为保证我市专任教师数量、质量,今年我市计划开展的教师招聘及特岗教师招录工作,均列有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科技活动等学科教师招录计划。
4.统筹做好教师配备。摸清全市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学科配备整体情况,有的放矢,考虑城乡、校际差异在全市教师队伍中做整体调整,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对城乡学校间教师队伍进行交流调配,优化全市中小学整体师资结构,有效解决部分学校学科教师配备不合理的问题。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提出好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和提高。
津市市教育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