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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教育局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回复

2022-05-20 15:35 信息来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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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同意,本建议由津市市教育局具体承办,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津市现有各级各类中小学校25所,其中:普通高中2所,职业教育集团1所(包括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省电大津市分校),初级中学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完全小学11所,村小2所。中小学在校学生15785人,城乡幼儿园43 所,在园幼儿4852人。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教基一厅函〔2015〕36号文件精神,2019年市教育局制定《津市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目前全市各中小学校均已建成心理咨询室。教育系统建立了一支拥有专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4人,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19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助力学生健康成长。

二、所做的工作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在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上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制建设。2021年5月,津市市教育局成立津市市心理健康教育学科联组,各校选派一名专兼职心理教师作为联组成员。目前心理健康学科联组成员有22名。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各学校坚持一校一策,研究制订具体举措,确保心理健康教育有人抓、有人教、有实效。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心理健康专业培训。

3.开展心理联组活动。心理健康教育学科联组成立后,每月开展一次活动,对心理健康教育联组工作计划、心理咨询室规划、心理活动计划的撰写等内容进行了系统讨论和研究。

4.引进专职心理健康教师。2021年津市市教育局通过教师招聘,引进了一名硕士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的教师。

5.外出考察学习。2021年9月,省委在衡南县召开了全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会,要求推广学习“衡南经验”,10月下旬津市市教育局组织全市18所学校负责人到衡南学习先进经验。

6.强化经费保障。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湘办发〔2020〕12号文件精神,我市财政已按年生均10元的基准定额单列经费。

三、下一步打算

1.加大人才引进。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今年教育局党委研究,计划在教师招聘中增加心理健康教师的招聘人数,将计划引进7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

2.强化师资培训。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培训和校本培训,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素质。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学习交流和教研活动,落实分层分级培训制度。一是开展面向全市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的进阶培训,强化对儿童青少年各阶段心理发展特征、儿童青少年常见心理问题的辨别与处理、中小学生心理测量工具使用、个体辅导练习和案例分析、团体辅导方案设计、主题团体练习、个人成长团体体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案例等知识与技能的掌握。二是开展面向新入职中小学教师的岗前心理培训,将心理健康辅导员专业技能培训列入每年的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计划之中,通过培训前置、实践前移,帮助新教师掌握一定的心理健康基础理论、个体辅导和团体训练常识,从而有效提升教师群体的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做好考核评估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与奖惩方案,促使心理健康教育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有效提高我市心理健康教师的持证上岗率。在国家暂停心理咨询师证书考试发放的情况下,聘请心理协会的专家授课,顺利结业的将颁发结业证书。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好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和提高。

 

 

 

 

津市市教育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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