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的建议》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同意,本建议由津市市卫生健康局具体承办,现回复如下:
1.加快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制机制。我市已更新完善了重大传染病防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冠疫情应急预案,卫健局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配备专人开展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成立了公共卫生事件指挥中心,成立了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咨询专家组和四支四类应急响应队伍,组织培训了流调及后备流调队伍;由疾控中心指导开展四次市级层面的应急演练,组织全市医务人员开展了三次新冠疫情防控培训。目前各项机制队伍均有效运行。
2.加强人才引进强化公共卫生队伍建设。疫情发生以来,市卫健局高度重视公卫人才招引工作,疾控中心新招录工作人员2两名,并拟向编办报告增加疾控编制6名。于今年4月赴长沙医学院开展招聘会招引公共卫生专业人才。
3.加大公共卫生资源投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我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积极争取、筹备了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疾控中心三处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目前已全部投入使用,运行情况良好。配备了疫苗运输、储存专用冷链车辆设备,在全市范围筹备建设了十四个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点,并配备所需各种设施设备,向上争取了场地建设等专项经费。目前十四个接种点均良好运行。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采纳人大建议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条件吸引专业人才壮大队伍,严格落实好公共卫生应急响应机制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资源投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有效地保障全市人民健康。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好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便我们今后的工作中改进和提高。
津市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30日
承办单位负责人:郭天明
承办单位联系人:张 妮
承办单位联系电话:0736-4222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