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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3号提案的回复

2020-08-20 10:35 信息来源: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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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工作组:

你组提出的《关于设立计生特护家庭专项救助基金的建议》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经政协津市市委员会同意,本提案由市卫生健康局具体承办,现回复如下:

我市截止到2020年4月份,我市现有失独对象431人,独生子女人伤残对象311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38人,总共780人。现有保障措施如下:

一是每年失独家庭发放一次性抚恤金10000 元。从2018年开始,常德市出台政策,每年新增失独家庭在当年可以领取- -次性抚恤金10000元。

二是失独家庭父母女方年龄达到49岁,可每人每年领取生活补助9600元。

三是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年领取救助金7800元。

四是手术并发症对象每人每年发放医药费补助3480元(鉴定等级为二级以上),可到卫健部门指定的县级医疗机构免费治疗与计划生育手术相关的病症。上年市政府用于特扶家庭医药费、护理费、生育关怀、节假日慰问、手术并发症对象的救治等费用共计41.5万元。

五是计生特扶对象和手术并发症对象93种大病住院期间可申请每天150元的护理补贴。

六是为计生特扶家庭购买健康保险:医药费6000元封顶、护理费50元每天,100天封顶,意外身故赔付50000元。

下阶段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计生特扶对象的帮扶力度,完善帮扶措施。

最后感谢你组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组继续提出好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便我们今后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津市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0日

承办单位负责人:郭天明

承办单位联系人:许达

承办单位联系电话:422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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