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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人民政府民政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回复

2020-07-02 08:15 信息来源: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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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金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规民约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经政协津市市委员会同意,本提案由津市市民政局具体承办,现回复如下:

一、目前工作现状

2019年,津市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出台了《津市市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实施细则》,通过各村(居)大力配合,目前全市村规民约修订率已达95%以。上。已修订的村规民约能积极引导群众自觉践行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实现移风易俗经常化、婚丧事务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文化活动常态化。通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融入日常生活,改变了村民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有效地倡导了文明新风、淖化了乡凤民俗。

二、 存在的问题

村规民约制定以后,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缺乏刚性的约束力,各村(居)对村规民约的制定与修订随意性大,对于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公示还不够重视,修订率仍须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营造氛围。要求各村(居)重点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的主要内容和程序,充分利用广播、会议、村(居)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

(二)成立机构。要求各村(居)分别成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工作小组,抓好制定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广泛征求意见,把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改完善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三)督导推进。深入各村(居),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在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过程中,要注重图文档案资料的收集,确保档案材料全面、详实、规范。

(四)征集评选。组织开展常德、省级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遴选和宣传推介活动。对优秀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要通过各种媒体和多种渠道,向社会宣传,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人人关注的良好氛围。

感谢你们对市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提出好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便今后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津市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日

承办单位负责人:刘敏

承办单位联系人:陈聪

承办单位联系电话:422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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