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工作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由津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办网站(http://www.jin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津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办联系(通讯地址:津市市九澧大道政务中心三楼;邮政编码:415400;联系电话:0736—4200051;电子邮箱:jsszwgk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津市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湖南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2019年第一次会议纪要》(湘政务阅〔2019〕1号)、《湖南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促进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为重点,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领导重视。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旭峰为组长的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议了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提出了打造全国领先、全省一流的政务工作目标。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又多次组织召开政务公开、政务工作专题调度会,并深入工作一线现场调度,强力推进“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
(二)突出公开重点。今年,津市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工作实际、行业特点,进一步明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并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清单;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政策法规专栏,及时将市本级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全部上网公示,方便群众查询,共发布涉及民本民生的各类信息7689条。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市长热线办共受理各类信访、诉求3691件,其中电话诉求2597件,市长信箱、市民留言230件,常德市长信箱、市民留言27件,常德市长热线交办件11件,常德社会求助服务热线751件,各类投诉回复率、办结率均为100%,回访满意率在90%以上。
(三)优化政务服务。 今年来,津市市以打造“无证明城市”为主线,梳理再造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创新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下沉、稳步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在要素精简、数据共享、系统升级、窗口职能等方面取得了创新性突破。政务下沉工作得到了省委书记杜家毫的亲批和常德市的高度认可。开发办事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参照银行、通讯、网络等企业服务标准,津市市梳理出以人的“全生命周期”所需办理的87项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津市办事服务平台”。目前,该系统已具备数据聚集查询、套餐数据提取、身份证读取、证照打印等功能。整合数据资源、打破数据壁垒。累积整合公安、民政、税务、不动产等23家部门的44类数据信息200多万条,并通过人口普查、“诚信市民”信息采集和第三方公司检测等方式,全面清理婚姻、房产等使用频率较高的数据。可查询的户籍信息及照片、工商营业执照等数据新扩展12类2600万条,并实现同步更新。拓展窗口职能,提升服务水平。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对各行政审批部门411项依申请类事项比照“无证明城市”理念完成了流程再造,通过初步清理,411项依申请类事项办理时限较法定时限压缩了63.1%,审批环节较以往精简了71.3%,申报资料较以往减少了70.6%。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津市市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628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策解读23条,人事信息4条,领导讲话2条,政务动态973条,部门动态1345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财务信息、统计信息、项目建设等方面信息279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3件为信函申请、1件为网上申请。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3件是查询数据,1件是咨询申请类,均已及时回复全部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7 | 17 | 7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19 | +800 | 2875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27 | +89 | 805 | |
行政强制 | 56 | +27 | 7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 | +6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32件 | 2.66亿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1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4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津市市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在制度建设、重点领域公开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加强工作落实、创新工作方法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
(一)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人员流动性大,造成工作推进难、落实难。为此,津市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决定在2020年初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为期三天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重点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具体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提高政务公开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强化各部门单位主体责任,逐步建立完善政策解读队伍,强化对政策的解疑释惑能力,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和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进一步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热点回应工作机制,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话题和社会热点事件,加强舆情引导,及时回应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津市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