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津市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津市市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津市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4218712。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5年我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信息受理申请点。截止2015年底,津市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1.加强了领导考核。我们对照上级工作要点和考核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津市市201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考核要求。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市各部门和乡镇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借各类议事协调机构专项清理活动契机,进一步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力量,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组织了示范单位创建。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我们组织开展了政务公开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一是制定方案,明确标准。以工作要点为指导,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的原则,提出“五有”标准。即,有政务公开栏、有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有政务公开活动室、有政务公开意见箱、有政务公开电话和监督电话。二是加强督导,分类实施。对全市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基础较好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导,指导各单位制定创建方案、完善基础设施、健全公开目录、规范档案资料。市房管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等单位积极参与其中。三是以点带面,全面推开。在开展创建活动基础上,积极总结示范单位的工作经验和创新性巨作,召开了推进会,将示范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模式在全市推广,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市拓展。
3.推行了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多次督导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应用工作,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了业务指导,联合市监察局、市政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按“部门全覆盖、项目全覆盖、流程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系统的应用工作,杜绝部门单位不应用或“二次录入”的行为,监察局每月一次、政务中心每周一次跟踪督办系统应用工作,并下发督查专报,对在系统应用上推诿拖延,或在应用过程中采取业务数据“体外循环”和“二次录入”等方式规避电子监察的,严格实行问责。目前,各部门共网上受理办件47472件,其中,2015年办理11610件,办结11610件。同时,完成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的更新完善,并在网上进行了公布,政务中心完成了相关硬件设备的采购和软件的安装调试,与湖南科创信息公司签订了合同,完成了机房选址、服务器安装调试、数据库录入工作。收集整理了40家有行政审批事项单位的226项服务指南,完成了政务中心触屏幕数据系统升级。
4.推进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下发了《津市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表》,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年的工作重点来抓,明确部门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督促,牵头部门加强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政府网站全年公开重点领域信息450余条,设立了《惠民政府信息发布专栏》,对涉及民本民生的政策惠民信息定期进行集中发布。积极回应群众意见,全年共收到市长信箱、市民留言信息1215条,回复率、办理率均100%。开展嘉宾访谈活动5期,社会反响良好。按照省、市关于加强网站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完成了政府门户网及38家子网站的整改工作。开通了津市政务微博,发布政务信息660条,开通了津市政务微信,发布政务等各类信息1980条。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通知》、《关于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适时做好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部门经费预算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等情况的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廉租住房分配政策等情况进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在低保信息公开方面,做到了将保障政策、标准、金额等向保障对象公开,将申请保障的人员名单、确定的保障对象及其家庭收入情况、补助标准等在村委会张榜公布。
5.开展了“两集中、三到位”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大力推进“两集中、三到位”工作,规范了审批行为,提高了审批效率。受场地等因素影响,“两集中、三到位”工作虽进展缓慢,但仍有序推动。2015年我市启动了政务中心建设,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市城投公司为市政务中心建设项目的业主单位,新的政务中心有望在2016年年底前完成。政务中心建成后将满足“办公功能、服务功能、生活功能”三大功能需求及确保功能的完整性,确保第二行政中心和政务中心大楼外观的整体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0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8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5条,按照《条例》中的有关要求,都予以了主动公开。
1.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平台介绍我市基本情况、市领导班子分工情况、政府内设机构及各部门主要职责、负责人、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以及部门动态等情况,使群众了解政府职能,知道办什么事该找什么部门、找谁办理。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制定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都及时进行公开;公开了政府工作报告、统计公报、人事任免等信息;各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依据;本级政府所辖重大建设项目的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发公共事件等重大事项落实情况。还通过“便民服务”栏目,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事情进行了公开,让群众足不出户的就能很好的了解各项政策,了解政府为群众办的各项实事。
2.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除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外,还充分利用电视、电子显示屏、各单位公开栏、印发各种宣传单(册)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此外,还依托政府网站的技术平台,联合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行商,开通了《津市手机报》,每天定时发送一次,内容包括时政新闻、招商引资、“三农”政策等信息,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津市市2015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5件,其中当面申请5件,传真申请1件,网上申请47件,信函申请2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90%是涉及政策类信息,10%是涉及行政许可类信息,其余是涉及免予公开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55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52件,占总数的94.5%,主要涉及社会保障、农村合作医疗、教育卫生等民生事项信息。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2件,占总数的3.7%,主要涉及征地拆迁、规划建设等信息。
“不予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1.8%,主要涉及信访类依法不予公开的敏感问题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津市市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7000次,其中电话咨询6300次,接待咨询7200次,网上咨询13500次。我市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567000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政务动态、政府文件、便民服务、重要材料、人事任免、重要论坛。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市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90%左右是各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职负责,约10%是专职负责;
2.全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实际支出;
3.全年没有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4.全年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1.一年来,市政府严格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审查机制,政府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升。
2.2015年我市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内容形式上进行了全面创新。政府门户网在原有基础上改版升级,并将行政许可、人事教育、劳动保障、医疗卫生、重要文件、市长信箱等涉及到民生问题的内容都在网站上进行了公开,进一步丰富了公开内容。
3.我市的4个镇政务公开中心全部新(改)建完成并投入使用,政务公开工作逐步有序提高。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明了;
2.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和改进,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多样。
下一步改进措施:
1.继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狠抓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2.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和内容,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认真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3.充分利用电视、微信、网络等信息平台,扩大群众获取政务信息公开面及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