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财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03-22 09:12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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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津市市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津市财政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津市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4223345。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7年,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安排1名专职人员和1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维护了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截至2017年底,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为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市财政局制定了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以“六有”标准为指导,扎实开展财政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主抓了机构职能、办事程序、法规制度、人事信息、工作动态、财政预算、政府采购、投资评审、资产管理、会计管理等方面内容的政务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财政局到201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20条,全文电子化率超过85%,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6条。

2017年,市财政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制定了津市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更新了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公开任务,压实了公开责任,以津市财政网、“津市财政”微信公众号为公开主阵地,微博、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媒体为辅助,主动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9次,其中接待当面咨询2次,咨询电话接听33次,网上咨询4次。受理市政府网站网上市民留言诉求4条,办结率均为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2017年,用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维护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更新宣传栏、网站建设维护更新等费用约2万元。

2017年,本单位没有信息收费情况。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一)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报告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及时公开。牵头开展市直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以及重大专项资金公开。2017年,市级127个一级预算单位(不含涉密单位)公开了2017年部门预算,127家预算单位(含涉密单位)公开了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49家部门单位公开了2016年度部门决算数据,2017年专项资金公开目录由上年的90项增加到158项。

(二)大力推进评审采购信息公开。在财政网站上专设了“政府采购”、“投资评审”栏目,对政府采购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告,对财政投资工程预、结(决)算评审结果在财政网站上公示。

(三)大力推进审批事项公开。重新修订和完善了财政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流程图,印制了行政许可项目办事服务指南和审批流程图,并分别摆放在市政务中心财政窗口,方便群众取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中心及市财政局网站对财政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办事指南一一进行了公示公开。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内容的全面性、公开的及时性、渠道的多样性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步,市财政局将以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为目标,以部门网站主阵地,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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