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03-23 02:38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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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津市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津市市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津市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4222694。

一、概述 

2017年,津市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常德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信息受理申请点。截止2017年底,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我局于年初召开总支会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调度,研究和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成立领导班子,由局主要领导挂帅,班子成员参与,办公室落实,各股室配合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为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的轨道,在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议上进行了政务公开业务学习,使干部职工统一了思想,充分认识到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增强行政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和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

2.建章立制,加强监督。为使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推行,防止走过场、搞形式,我局建立了相关的制度和监督机制,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中,同时制订了各科室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政务公开承诺、政务公开规定行为实施追究、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和效能考评等制度。定期考核、定期查摆,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促进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坚持以促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工作透明度为重点,以公开、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目的,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全面公示公开部门工作职能效能。采取网络公开、公开承诺、服务指南等形式,公开本股室、单位工作职能、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积极为群众和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多种途径推进大事实事公开。除在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及时更新重大政务信息外,还在电视台、微信开通“房产频道”,多次通过电视台、微信平台报道重大实事进展情况。2017年,我局开通了市房管局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进一步丰富了公开载体,为干部职工以及广大服务对象参与政务公开和监督工作提供了方便条件。

3.围绕社会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开。我单位如实及时公开“三公”经费,并在政府网、本单位门户网及时更新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租赁补贴发放名单、保障性住房摇号分房名单等社会热点问题,从真正意义上做到了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平公正的公示公开。

4.建设监督举报制度。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设立政务公开举报电话,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群众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1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2件,其他形式申请0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棚改征收、物业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津市市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约2290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约900次,当面咨询约1300次,网上咨询约90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发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和多样。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在2017年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继续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狠抓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健康发展轨道。

2.进一步强化学习。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的重要途径,加强培训努力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组织各股室、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务必使大家掌握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各种文书的正确使用。

3.丰富深化内容。在信息公开符合保密规定、公开的范围允许的范围的前提下,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深化,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有效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4.加强督查。组织人员对信息公开进行自查,督促抓落实,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加大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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