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津市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津市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津市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4211951。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7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信息受理申请点。截止2017年底,津市市食药工质局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
1.加强了领导考核。我们对照上级工作要点和考核细则,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出台了《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考核要求。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局各股室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推行了网上政务服务系统。按照电子政务办《关于进一步抓好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目前,我局共网上受理办件9120件,其中,2017年办理2800件,办结2800件。
3.按照《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通知》、《关于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适时做好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部门经费预算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等情况的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8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条,按照《条例》中的有关要求,都予以了主动公开。
1.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平台介绍我局的基本情况、班子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各股室主要职责、负责人、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以及部门动态等情况,使群众了解部门职能,知道办什么事该找谁办理。
2.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除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外,还充分利用电视、电子显示屏、单位公开栏、印发各种宣传单(册)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32次,其中电话咨询106次,接待咨询15次,网上咨询11次。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285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政务动态、食品安全、消费警示、人事任免、网上办事。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市食药工质局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
2017年,市食药工质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明了;2.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和改进,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多样。
下一步改进措施:
1.继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狠抓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2.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和内容,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认真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3.充分利用电视、微信、网络等信息平台,扩大群众获取政务信息公开面及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