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7年度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11日止。本报告在津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tjj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津市统计局联系(地址:大同路50号,邮编:415400,电话:4213085 )。
一、概述
2017年度,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机构人员的稳定性。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信息发布工作,基本建立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他科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同时我局通过建立健全统计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统计数据发布管理制度等,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质量。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强化信息发布保密审批,规定信息发布实行书面审批,按县保密局的要求,在信息发布之前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的登记审批工作,就信息名称、发布形式提出意见,文件、通知、工作动态类由办公室初审,统计分析、统计数据类由综合统计科进行初审,最终报分管领导审批确定后再发布。防止保密审查与信息公开发布脱节,做到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四是制定印发了津市统计局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的工作制度,局内公文制发时,规定在拟稿单上明确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在“主动公开”文件中注明“此件公开发布”。同时做好公文备案工作,确保对每一个公开文件都有备案。五是扩大公众参与权,10月份建立了统计局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六是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制订了津市统计局舆情管理办法,落实责任科室、责任人,并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七是还根据市编办的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在津市政务服务网上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等内容。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在认真做好常规主动公开信息的加载、更新的同时,落实年度工作任务,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精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每季度定期向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信息公开情况。为了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丰富公开载体,一是在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津市统计信息网这两个“主战场”之外,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和权威数据发布,编印《2017年统计公报》《2017年津市经济发展统计监测汇报》全面反映2017年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编印《津市统计信息简要本》《主要指标速览》及时为市领导、各部门及乡镇(街道)提供月度、季度主要经济指标。二是创新公开渠道,对“津市统计”公众号进行了完善,以全方位的数据信息、详细的数据解读,让广大群众能够随时随地地通过手机第一时间获取统计公开信息。
(四)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标题简洁规范、格式正确无误、内容翔实丰富、归类准确清晰,方便公众查阅的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截止2017年年末,主动公开统计专业信息34条,工作信息48条,公告公开14条。主要是通过对津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的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内容进行更新,以及在津市统计网页上发布来完成。2017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统计局到201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3条,全文电子化率超过95%,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条。
2017年,市统计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制定了津市市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更新了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公开任务,压实了公开责任,以津市统计网、微博、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媒体为辅助,主动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2017年,本单位没有信息收费情况。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局内及2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4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公出国(境)费。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万元。
八、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努力方向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完善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及时性等方面,距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政府公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