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司法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03-27 09:54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津市市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津市市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津市市司法局办公室0736-4213420。 

一、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津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津市市司法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优化政务环境,推进了我局政务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了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截至2017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加强组织领导

津市市司法局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同各项业务工作一起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为具体负责股室,选定1名通讯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当作各部门的一项硬任务、硬指标来抓,纳入年度考评以及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津市市司法局依法成立了以杨重遥为组长、车四友为副组长、谭橙为政务公开专干的调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以办公室为主的政务公开管理办公室。截止2017年底,共公开信息268条。

(二)建立长效机制

既要着眼于长远,制定长期规划,形成制度,又要立足于当前,围绕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做出具体安排。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形成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开政务信息,具体来讲,就是把好三个关口。一是把好拟稿关,拟稿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对公开的内容把好关,负好责,从源头上保证公开信息的质量。二是把好保密审查关,每篇公开的信息都要填写保密审查表,内容交保密员审查,除涉及国家机密、行政相对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务,全部面向社会公示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把好审核关,各责任股室(二级机构)编写的政务公开信息需报分管领导审核,重大信息报主要领导审核后上网公示。

(三)强化公开原则

依法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及时便民。政务公开一定要做到及时,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门户网站加载各类信息268条,其中政务信息129条。对政务公开专栏中的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进行更新充实,公示公告、工作动态、领导班子、内设机构、办事指南等重要信息进行及时更新。本系统重大工作动向、惠民政策、行政审批事项、部门预决算、收支情况、人事任免、建议提案办理等重要信息及时公开,做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办好咨询投诉、调查征集互动平台,关注网上舆情,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信息或者不完整信息等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度津市市司法局共接受市民咨询(不含信访举报)392次,其中窗口咨询约161次,咨询电话接听121次,当面咨询110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7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待遇由市财政全额保障。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需要的支出,从本单位公用经费中列支。

(三)我局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也没有相关的支出。

(四)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局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也没有收取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围绕贯彻《条例》,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

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订公开基本目录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

三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研究制订贯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环节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工作统计和管理制度。

二是大力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大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的公开集约化平台体系建设,整合信息公开平台资源,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

三是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推动将信息公开列入培训科目,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