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津市市农机事务中心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津市市政府网站和津市市农机事务中心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市农机事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4212822。
一、概述
2018年,市农机事务中心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障机制、搭建信息公开网上平台,并按照有关规定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密切党群关系,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全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成立由单位领导牵头,各办(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承办,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落实公开信息分管领导把关、审批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召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强调要求各办(股)把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加大公开力度,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就。
(三)结合实际,健全制度: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在梳理落实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内部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基础上,针对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化制度改革,创新公开制度。同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公开平台,调整信息分类,规范发布时间,经常性组织开展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落实情况的自查与督察,真正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用制度来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逐步形成比较完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条,全文电子化率80%。
充分发挥单位网站信息公开作用,结合单位电子显示屏、宣传册及已开通的短信服务平台,向市民介绍单位的基本情况、领导班子分工、规划计划、财政信息、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业务知识等相关内容,让群众了解并熟知单位的职能职责、工作进度、办事程序等情况,让全市农机手更好地了解各项政策,争做服务型、满意性单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农机事务中心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70多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50多人次,当面咨询20多人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为办公室人员,兼职从事此项工作;
2.全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实际支出;
3.全年没有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4.全年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督”和“服务事项”下沉工作,在依法审批的前提下,通过取消事项、减少环节、精简材料、提高效率,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面下沉到镇街道,让购机农户真正做到“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腿”。深入推进农机送检下乡服务,以镇街道和村居为单位,开展“一站式”农机检审服务,使农户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服务。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津市市农机事务中心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上都有了长足进步,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比如,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改善等。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以社会公众、农民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全面系统地做好政务公开事项。二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单位信息,及时提供,增加人员,定期维护,形成全员参与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三是认真梳理,拓宽公开渠道和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018年度津市市农机事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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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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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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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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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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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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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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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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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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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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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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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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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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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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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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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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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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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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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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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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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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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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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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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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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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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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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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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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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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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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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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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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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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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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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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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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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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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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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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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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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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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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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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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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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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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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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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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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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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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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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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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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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 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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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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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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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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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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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李建安 审核人:曹明 填报人:黄佩
联系电话:4212822 填报日期:2019.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