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水利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9-03-20 10:42 信息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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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津市市水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津市市政府网站和津市市水利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津市市水利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4212955,电子邮箱:0736swj@sina.com


一、概述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津市市水利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局领导分工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分管办公室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划分各股室站、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职能,层层落实责任,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建立起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共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制度规范建设及落实情况 

2018年以来,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已建立和实施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建立并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制度;三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维护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等内容。

二是做好政务公开载体运用。完善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信息发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提供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办事信息公开等咨询服务。  

三是加强利用其他载体。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及宣传栏、公开栏等传统媒介,建立按时发布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及时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政府信息。

(四)主要做法与经验

一是每月定期、专人更新平台信息内容,确保应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本单位、本系统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 

二是每月定期进行局内投稿统计,配备了投稿统计员,设计了投稿统计分析表格,每月汇总一次,对完善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地本单位201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条,全文电子化率100%。按照《条例》第九至十二条的重点要求,我局都予以了主动公开

(一)完善传统信息公开方式。 

按照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要求,探索符合时代特征和群众要求的政务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宣传橱窗等传统公开方式。设立了党务政务公开栏、中央环保督察宣传栏、党风廉政宣传栏等专栏,进行及时公报,同时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津市市农村法治宣传月”、“12.4宪法日”等活动,加强集中宣传,对水法规进行宣传、对水利热点问题回应咨询,使水利工作更贴近于生活,贴近于百姓。

(二)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及时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外,积极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报送和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水利信息内容及时发布,及时更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地本单位2018年度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地本单位201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0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5次,当面咨询2次,网上咨询3次。本地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36.086万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业务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地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全部为本单位工作人员;

2、全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实际支出;

3、全年没有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4、全年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1、《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颁布后,我局十分重视,多次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习规范性文件,为依法行政提供坚实的保障。

2、2018年,我局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内容形式上都进行了不断的创新,并将行政审批、处罚、批复,部门预算、决算,取水许可、河道采砂许可服务指南等涉及到民生问题的内容都在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并丰富了公开内容,加快了更新速度。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和多样。

2、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  下一步改进措施 :

1、组织政务公开办事人员去周边优秀单位考察学习,鼓励创新,增加公开渠道;

2、继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健康发展轨道。

3、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和内容,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同时加强和规范政策文件解读工作。

 

 

 

 2018年度津市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1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1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

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4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王承格

联系电话:4212955                                      填报日期:201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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