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津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津市市城管执法局(单位)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津市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电话:4225169。
一、概述
(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市城管执法局实有编制82个,现有在编干部职工71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68人(机关事业编制55人,大桥管理所事业编制13人),空编11人,退休职工21人。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计财股、考核办、审批办、市容市貌行政执法大队(桥北、渣土、机动及“五个街道”共8个中队)。下设二级机构2个:澧水大桥管理所(副科级)、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制度规范建设和落实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制度、涉密人员保密制度等;建立了内部审核和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审核和审签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把网站列为政务公开的重要途径,根据市政务办的要求对本单位网站栏目进行了整理、补充和完善。二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宣传公开功能,建立了微信公众号,2018年同步发布信息24条。按照常德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积极完成了网站子目录查漏补缺及情况上报工作。三是对城市管理工作中经验性、特色性工作信息及时予以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改进和促进其他工作。
(四)主要做法和经验
不断加强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在局机关一楼、二楼安装电子显示屏,向市民公开城管工作动态、提供时事政治信息;及时更新局网站和“津市城管”微信公众号,推送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动态、政策文件解读、财政预决算、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等便民服务信息等,形成了良好的互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津市市城管执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群众办事的第一通道、政民互动的第一桥梁、政务宣传的第一阵地的作用,介绍我局领导班子分工情况、各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动态等情况,并以政策法规、财政信息、安全生产等信息作为公开重点,让群众足不出户的就能很好的了解城市管理各项政策及工作动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津市市城管执法局2018年度全年共接到市长热线、信访部门交办案116件,处理回复116件;市民投诉、举报案件45件,处理回复45件;所有投诉举报事项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交办,并及时进行了回复,确保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津市市城管执法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
2018年度市城管执法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一)严格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重点在推进规范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完善监督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收到了良好效果,年内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例发生。
(二)办事公开情况。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公开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二是公开行政审批有关事项;三是公开方便群众办事的事项;四是公开上级明确要求公开的内容。
(三)工作创新情况。坚持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在局网站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将重要的政策、法律法规、工作职责、机构职能、重大工作等向社会公开,定期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津市市城管执法局虽然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也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但还存在一些需加强和改进的环节。主要表现:一是宣传形式和力度还不够;二是信息员业务水平难提高,信息质量不高;三是信息报送不及时,时效性难掌握等。
2019年,津市市城管执法局将立足年度目标,进一步加大信息员的培训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渠道。严格按照 “透明、公开、负责”的原则,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对问题全程负责。努力推进城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水平。
2018年度津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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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143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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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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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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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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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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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43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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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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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2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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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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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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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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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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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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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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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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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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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0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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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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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16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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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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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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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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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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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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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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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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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办结数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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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办结数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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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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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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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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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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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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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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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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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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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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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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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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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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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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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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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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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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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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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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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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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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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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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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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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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161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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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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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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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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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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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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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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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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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 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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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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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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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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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1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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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彭军 审核人:汪健 填报人:余晓英
联系电话:4225169 填报日期:2019.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