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津市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津市市农业农村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湖南省津市市政府网站(http://www.jinshishi.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津市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电话:0736-4213804。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局专门配备了3名工作人员,设立了津市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9年12月,本局认真实施《条例》和《通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本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的工作任务,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建立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本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本机关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条例》以及本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范的要求,研究起草了本局《政务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等配套制度,公开了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股(站/队)的行权承诺,着力推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根据要求,本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本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政府信息统计数据,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好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的备案工作,具体如下: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地本单位201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6条,全文电子化率90%。其中,工作动态127条、通知公告19条、财政信息2条、业务工作50条、政策法规6条、规划计划2条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度,市农业农村局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本地本单位201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57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2次,咨询电话接听120次,当面咨询35次。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19年度,市农业农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工作人员情况,负责我局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由办公室人员兼职;全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实际支出;全年没有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全年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 | -6 | 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1 | +8 | 39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 | 568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取得明显进展,但离人民群众期盼仍有差距。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不够,公开信息的实用性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有薄弱环节,尤其是涉及行政权力行使及公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公开仍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各股(站/队)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谋划,抓好工作协调和调度,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重点解决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投入不够、人手不足等问题,使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做、有制度、有问责。
二是进一步突出了工作重点,加强重点信息公开。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和我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突出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政府信息公开,尤其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改厕、农业执法等重点,把重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并加大监督保障力度,督促牵头股(站/队)制定相应办法,规范公开目录和内容,保障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切实提升重点信息公开质量。
三是进一步强化了指导督促,不断改进薄弱环节。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年度目标考核中发现存在问题,一并研究制定有针对性整改措施,盯着问题不放手,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加强工作指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问题多、有困难的部位,深入剖析,查找存在问题的真正根源,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督查,对制度不落实,不按规定进行公开的,依申请公开办理不力造成后果和影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是进一步重视了环境建设,推进整体水平提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的功能完善和栏目内容发布规范,充分发挥公开平台效能。强化学习培训,持续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列为重要培训内容,增强各级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政务公开政策和业务素质;加强各级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津市市农业农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