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津市市三洲驿街道办事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1月17日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津市市三洲驿街道办事处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津市市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422421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三洲驿街道街道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贯彻执行,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以“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公开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街道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街道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突出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政府决策公开,不断创新信息公开载体形式,扎实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多次召开专题会,对全街道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着力展现辖区重点工作、特色工作和亮点工作,特别是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志愿服务、环境综合整治、公共服务及其他惠民举措予以重点公开。同时,街道特别成立由党工委委员、政协联络处主任滕达任组长,组织委员蔡婷任副组长,陈汝嫣以及各站办、社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汝嫣为网站具体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信息更新,以及各社区、站办所信息上报情况考核。
(二)完善基础工作措施
1.重视宣传,强化培训。全面加强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宣传力度,鼓励各社区、站办所积极投稿;重点对办公室、社区信息采集员的培训教育,加强对街道具体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干部对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业务能力。
2.落实责任,明确专人。各社区必须明确一名专职政务公开信息员,并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员负责本社区的信息采集与上报工作。建立“一把手”问责机制,各社区书记为信息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信息员做好本职工作。制定《三洲驿街道信息上报考核制度》,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将其纳入年底绩效考核。
3.健全制度,完善机制。2019年,我街道重点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涉及规划计划、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及其他民生实事等方面,先后完善了《三洲驿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制度》、《三洲驿街道网站管理工作方案》和《三洲驿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街道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地本单位201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5条,全文电子化率90%。同时,按照《条例》第九至十二条的重点要求,街道全部予以主动公开。
1.街道利用政府网站平台,详细公开了单位基本情况、领导职责分工、内设站所情况,并对上级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政府工作报告、财政情况、人事任免等都及时进行公开。有效加强群众对单位公务运行情况的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推进民主建设,促使干部职工廉洁从政。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在充分利用街道政府网站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外,开拓微信群简报、宣传栏目等平台同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布信息涉及规划计划、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民生实事以及线块工作宣传栏目,并且结合政务下沉等业务开拓信息公开双向交流渠道,使得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运用到群众工作中去。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街道并没有申请政府信息。且在此期间并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地本单位201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300余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400余次,咨询电话接听1800余次,当面咨询500余次。本地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3753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业务动态。
(六)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我街道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三洲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预算与实际支出情况相符,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4841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9年,三洲驿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单一,阅读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三洲驿街道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一是进一步统一全办思想,提高认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地公开;三是通过横幅、标语、广播、短信群发、微信等方式丰富信息公开的途径,扩大信息受众覆盖的范围;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形式,采取视频、图解、政策漫画等形式,增强阅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落实情况。自2008年10月开始实施以来,严格按有关规定办事,重点是力争建立阳光政府、透明政府,在提倡公众参与、拒绝推诿扯皮、推进规范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完善监督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收到了良好效果,年内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例发生。
(二)办事公开情况。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公开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如棚改拆迁、公租房摇号、公共事件等;二是公开行政审批有关事项,如服务项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审批结果等;三是公开方便群众办事的事项,如工作人员的职责、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监督办法等;四是公开上级明确要求公开的内容。
(三)工作创新情况。坚持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新职能。一方面,继续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在门户网站及时更新重要的规划计划、政策法规、工作职责、机构职能、通知公告。另一方面,结合政务下沉等业务开拓信息公开双向交流渠道,同时加强其他媒介的使用,例如运用居民微信群、手机短信简报等等媒介加强信息公开,使得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运用到群众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