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1-01-25 15:18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字号:【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津市市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津市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津市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36-422334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财政局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管理,主动公开财经动态、法规文件、财政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投资评审、绩效管理、会计管理等方面的政务信息,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按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负面清单,对列入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的事项不予公开,负面清单之外的事项原则上都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及时更新维护市财政局网站各项内容,截至2020年底,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加强对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确定办公室是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同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明确需要在政府网站发布的工作动态、相关政策、信息公开等内容,由各股室负责人初审、交办公室审核后,重要信息报相关局领导审批后方可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市财政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制定了津市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更新了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公开任务,压实了公开责任,以津市市人民政府网、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媒体为辅助,主动公开工作稳步推进。2020年,市财政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5条。全文电子化率超过85%。

(三)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作出具体的要求。

(四)网站信息管理情况。坚持定期对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了解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对涉及面较广的重要政策、重要工作、重大活动、中心工作进行集中推送和主动发声,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不断提升津市财政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实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政策解读的信息发布量偏少,政策解读的效果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够丰富,公开信息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下步,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落实政策,完善解读机制。明确上级出台的文件涉及到群众的必须进行解读,在常规解读方式外,还通过运用图片、图表、视频等可视化方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二是严格责任,提高发布质量。明确专人负责,要求工作人员通过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发布,努力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发布,有针对的细化各项公开信息发布确保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三是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基层和群众关心、涉及基层和群众利益的事项,做到及时公开、及时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报告在市人代会通过后1个月内做到了全面及时公开。牵头开展市直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以及重大专项资金公开。2020年,市级123个一级预算单位(不含涉密单位)公开了2020年部门预算,124家预算单位(含涉密单位)公开了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23家部门单位公开了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

(二)依法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全过程公开。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在保持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正常运行的同时,于今年5月份新启用了“政采云”平台网上超市。通过线上采购操作大大方便了采购单位和企业,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采购计划、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监督管理全过程互联互通,实现操作留痕可追溯、过程透明全公开。今年我市公开发布政府采购项目193个,实现合同金额5.88亿元。

(三)大力推进投资评审信息公开。除及时公开投资评审有关政策文件、业务规章制度和评审流程等外,每月定期公示公开一次预算项目、结算项目评审结果,将评审项目的送审、初审审减、复审审减金额等详细信息统一格式进行公开,方便公众监督。今年市本级共公开251个预算、165个结算项目评审报告,包括项目概况、评审依据、评审范围、评审程序、审核中的有关问题及说明、评审结论等详细信息。

(四)大力推进国有资产信息公开。阻击疫情,主动减免国有资产租金148万元。接收19家国有企业共1481名退休人员。完成了我市共132个单位资产报表,通过开发国有资产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对全市所有国有资产进行编号,并形成影像资料,实现动态管理。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商品房购置补贴细则,累计发放商品房购置补贴3075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