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津市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津市市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办公室:422249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树立了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主任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党政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突出信息质量。在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结合渔民禁捕退捕、生猪生产等重点工作,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实现了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程序规范化、公开时间经常化。重点突出了畜牧产业发展中出现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果,不断提高信息质量。
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利用政府网站,推进网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最多跑一次”工作标准要求,完成3项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和“最多跑一次”,在方便群众办事的同时提高服务质量,并在窗口设立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部门职责、政策法规、服务承诺、畜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
四是丰富上报内容。鼓励各股室、二级机构总结业务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工作亮点、新思路,形成高质量的优秀稿件信息,上报各类报刊、畜牧系统网站等多种媒体,提高信息报送数量,达到政务信息宣传“多点开花”的效果。
五是加强培训学习。积极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传达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和精神,学习党政信息公开知识,增强了工作人员及时、准确、主动公开党政信息的意识,确保信息发布人员依照条例、严格按程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
六是完善奖惩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宣传考核机制,完善考核办法,将信息工作纳入各股室、二级机构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每季度对各股室、二级机构上报信息采用情况进行通报,营造全员参与信息宣传的浓厚氛围。
2020年,本中心共接受群众咨询2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9000余份,办结长江禁捕专班信访交办5件,办结市长热线信访39件,办结信访交办转办件2件,办结率达到100%。2020年未接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5 | 5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80.9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公开缺乏时效性,不全面,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对此,我中心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中心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中心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中心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