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1-01-25 16:09 信息来源: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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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津市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条例》和《通知》)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津市市科学技术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科技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科技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36-4228500。

一、总体情况

津市市科学技术局目前设党组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他行政编制2名,设综合办公室、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股、农村科技股3个股室,共有行政编制6人,设科技信息研究所和生产力促进中心2个,事业编制3人,实际2人。

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全市科技发展、引进国外及国内智力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 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

3. 建立统一的县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

4. 负责全市基础研究规划和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县级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5. 编制县级重大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

6. 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措施。

7. 负责县级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措施并监督实施。

8. 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9. 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

10. 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和措施。

11. 负责引进国外和国内智力工作。

12.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措施。

13. 负责提名省、市级科学技术奖。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科技局到2020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

科技局既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深化与挖掘,又重视载体和渠道的拓展。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1、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和部门文件、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开。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科技局工作职能,积极兑现“最多跑一次”的公开承诺。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尽量关联政策解读。

2、推进科技信息的多渠道公开。在网站的基础上通过微博、微信等媒介加大科技信息及政策政策的公开力度。

3、推进科技计划项目全流程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众公示、公开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拨款、验收和绩效评估等情况,加快推进了科技项目申报和管理平台建设,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全过程公开和痕迹化管理。

4、推进科技规划、科技决策制定情况公开。在制定重大科技规划、科技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等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专家、公众意见,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和民众意见,增强决策透明度,提高决策水平。

5、推进科技扶贫工作信息公开。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围绕我局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际情况。及时将我局扶贫举措、政策、成效等科技扶贫信息公开。

6、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按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经市财政局批准的我局的年度部门预算、决算以及“三公”经费。

7、完成市政府数据资源共享的对接工作。

8、积极参与行政审批管理局举办的教育培训与宣传调研工作。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科技局2020年度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科技局202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保持了良好运行状态。但也还存在不足,主要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方式不够创新。今后,本局将主要从三个方面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进一步丰富拓展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制定、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机关制度汇编》等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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