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2-01-14 15:49 信息来源: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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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湘政务发[2021]6号和省、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津市市公安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内容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津市市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424032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津市市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和业务能力,取得了良好成效,运行更加规范,公开更加透明,范围更加广泛。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了津市市公安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林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尹昌建任副组长,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指挥中心、政工室为成员单位,并明确了具体联络员做好信息上传下达等具体工作。加强了领导,明确了职责,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要求、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保密审查要求、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等,用机制提升保障力度。

(二)优化政务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本年度津市市公安局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维护“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常德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让事项、流程、办结时限更加规范透明,以“湖南公安服务平台”为载体,全力引导群众通过平台来办理身份证和酒店入住等,让“最多跑一次”变为掌中办、零跑腿,扩大知晓率,提高便民度。在服务企业上实行告知承诺制,一次性告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及违反承诺后果,并提供告知承诺示范文本,企业签订承诺书,加强事后监管,全力助推企业发展。园区赋权,服务迁移,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支持“园区事园区办”。

(三)严格政务公开,接受广泛监督

维护好常德市政务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平台,对其中的事项进行更新维护,确保公开质量。广泛宣传津市市“互联网+监督”等平台,接受群众在其中的意见建议。线下公开采取电子显示屏实时呈现、纸质展板清晰陈列、“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上门宣传等方式,全面体现为民服务的决心。

(四)(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津市市公安局继续推进“双微”(微信、微博、抖音、今日头条、视频号、B站)新媒体的运行,充分发挥其作用,及时发声,回应社会关注,勇立潮头宣传防范电信诈骗等贴近民生的系列短视频,大力宣传津市公安良好形象。2021年津市市公安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500条;共回复市民留言110条,回复率100%;共收到来自市长热线、市委网信办等单位交办件11份,其中涉津舆情2份、投诉直通车3件,办理市长信箱交办件5件、红网问政湖南2件,红网百姓呼声2件,全部按时办结;在各类报刊、杂志、外媒网站发表各类信息共1000篇,其中,中央级媒体刊登50篇,省级媒体刊登700篇,市级媒体刊登250篇。“津市公安”微信关注人数67000人,较年初增长2.7%,微博关注人数6000人,增长达1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5

行政强制

1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津市市公安局按照各级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实做细,对照群众的期盼,优化了政务服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部分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一)对政务公开的认识要进一步加深。除了单纯的信息发布、处理外,更要去理解政务公开的深层次意义,在政务服务上做优做强,在公开接受监督上更广泛透明。

(二)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厘清思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以更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各项任务。

(三)政务公开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要加强思考,积极调整工作机制,适应时代要求,把握工作重点,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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