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津市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3-01-28 09:57 信息来源:司法局
字号:【

2022年1月10日,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津市市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津市市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津市市司法局办公室 ,联系方式:0736-4213420。

一、总体情况

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津市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统筹协调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等作了明确规定。依法公开本局履职依据、机关简介及相关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法治广场、法治教育基地等为载体,现代方法与传统方法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三)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各股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2022年度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3.其他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方式不够创新。

(二)改进措施:一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建议加强对市直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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