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市林业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津市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津市市孟姜女大道82号,邮编:415400,电话:0736-422361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津市市林业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业立市,产业兴城”战略,严格根据《条例》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津市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1.加强工作领导。年初,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马成明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副局长郭克艳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具体工作。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就如何做好2022年政务服务工作提出相关要求;此后,局党组又多次组织召开政务服务工作专题调度会,就政务服务相关工作进行集中动员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强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要求,加强电子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津市市林业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和《2022年津市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加强载体建设。2022年,市林业局加强对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完善各类栏目,加载各类信息301条,充实了网站内容,有效促进了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更新了政务公开宣传牌,将领导班子分工、工作制度、行政审批事项等上墙,将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公布在财务公开专栏,接受监督。所有林业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个窗口办理,深入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应用。修订完善办事指南,摆放在窗口醒目位置,方便群众办事。把本部门林业办事窗口建设成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效能投诉、信息公开等多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按市政府文件要求,市林业局公开了本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工作职能、领导及工作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责权限、联系方式、投诉反馈等基本信息。公开了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开了局机关的“三公”经费、预决算、收入支出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公开了重点领域信息事项。对涉及职责范围内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进行了公开,如干部任免、财政预算信息、专项经费分配等进行了公开。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承担办理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满意率100%。
3.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市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为进一步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和“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要求,深化“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5号),结合市林业局实际,多次到市林业局政务中心窗口指导,有力推动了工作。二是紧跟市委、市政府“6+3+1”工作部署,助力6件大事,突出发展主题,聚焦民意民生,履行部门职责,全力优化服务。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中,大力优化审批服务流程,落实减事项、减程序、减资料政策,取消林木采伐许可证等办证证明材料34项,大力推行林木采伐许可证下沉工作,全面开展了“最多跑一次”、“一站式”代理服务,进一步精简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事项流程,办结时限由15天减少为5天、办理程序由6项减少为2项、申报资料由5项减少为1项,实现了提质、提速、提效的目标。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林业局网站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栏目,上传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开通了现场申请、信函和电子邮件申请等渠道,明确了受理机构、程序、办理时限。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0件,行政诉讼0件。
5.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年初,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林长制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在2022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中,也全面整改落实了政务公开工作上的不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年年有重点、年年有考核、人人有责任。市林业局健全和规范了制度,夯实了网络平台基础,加强了政务微信和政府网站信息双矩阵的管理,对重大活动、重大事件、中心工作进行集中推送和主动发声,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不断提升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市林业局2022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3次,其中:电话咨询10次,当面咨询接待15次,网上咨询6次,信函咨询2次,群众对咨询结果满意率达到100%。市林业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66523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综合动态、信息公开、政务服务。
6.平台建设情况。市林业局及时更新责任范围内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坚决避免空白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的出现,提高网站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按照工作要求,加强新媒体的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序开展。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由工作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内容更新以及其它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加强对政务中心窗口的管理,利用信息公告栏及时公布便民信息,加快网上办事和线下办事的融合,提高群众满意率。
7.监督保障情况。市林业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依法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职能。为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工作,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了市林业局的政务公开、办事公开、领导协调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为建立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明确规定需要在市林业局网站发布的工作动态、相关政策、信息公开等内容,由各股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分别审核后,才可发布。积极探索各类信息公开创新工作方式,强化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融合发展,实现数据同源、信息共享。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2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报送需进一步提速。政务信息网络公开主要是由办公室组织实施,政务信息网络公开工作量很大,有时会影响信息报送进度。二是制度健全和完善还需进一步加强。今年在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工作上比去年有很大的改进,但仍存在部分问题: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工作机制条理还需更清晰明朗、信息公开管理还需更严格。三是网站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运营和管理政务公开平台的时候,存在设计感不够,不够吸引流量和点击量的问题,导致很多政策不能第一时间传递给人民群众。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对政务信息网络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强化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强化市林业局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政民互动功能,不断提高网站服务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的作用,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微信公众号及微博的宣传力度,按照全面、及时、准确、实用的原则做好林业信息公开。四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牵头股室与其他业务股室在政务公开工作的配合协调机制还需要进一步理顺,形成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化。五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查研究,特别是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抓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点领域信息规范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林业局围绕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服务社会为目的,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提升服务水平。
1.2022年,市林业局行政审批窗口规范办件程序,简化办事手续,增加透明度,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工作任务。截止到12月31日,津市市林业局政务中心2022年共办理526件许可事项,其中:林木釆伐证273件、植物检疫证件245件、湖南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证0件;永久性占用林地审批6宗、临时占用林地审批2宗。所有审批项目没有一起被群众投诉,群众满意率100%。
2.在完善政务公开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津市市政府门户网站、湖南林业电子政务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政府网站作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综合动态、政务公开、在线服务、互动交流等专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二是充分利用政务中心林业办事窗口,通过印发办事手册和一次性告知单,向社会大众公开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三是在局办公大楼设立政务公开宣传专栏、电子显示触摸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四是结合“爱鸟周”、“世界湿地日”、“义务植树节”、等活动,发放调查问卷表,分发宣传资料等,进企业、进社区,及时宣传林业有关工作。五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林业动态、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让群众从多种方式了解林业相关信息。
3.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年度目标考核。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广泛征求和收集社会各界对林业政务公开和林业工作意见建议。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