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津市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3-01-28 08:26 信息来源: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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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津市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津市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我中心于年初召开总支会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调度,研究和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成立领导班子,由主要领导挂帅,班子成员参与,办公室落实,各股室配合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为确保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的轨道,在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议上进行了政务公开业务学习,使干部职工统一了思想,充分认识到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增强行政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和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

2.建章立制,加强监督。为使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推行,防止走过场、搞形式,我中心建立了相关的制度和监督机制,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中,同时制订了各股室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政务公开承诺、政务公开规定行为实施追究、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和效能考评等制度。定期考核、定期查摆,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促进了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坚持以促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工作透明度为重点,以公开、公正、便民、廉政和勤政为目的,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3.加强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津市市住保中心累计主动公开信息56条;共回复市民留言19条,回复率100%;共收到来自市长热线、市委网信办等单位交办件165宗;在各类报刊、杂志、外媒网站发表各类信息共21篇,其中,中央级媒体刊登1篇,省级媒体刊登5篇,市级媒体刊登15篇;依申请公开办理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3.其他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在内容的全面性、公开的及时性、渠道的多样性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为目标,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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