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常德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2、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计划及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3、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4、拟订全市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推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5、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推进工业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
6、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全民创业的宏观指导;制订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全民创业;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7、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承担工业、通信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8、组织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根据国家、省统一规划,协调全市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
9、拟订全市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资源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10、负责推动全市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组织拟订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技术开发和相关产业发展。
11、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和培训工作,开展人才和智力对外交流与合作。
12、协管全市无线电工作。
13、负责涉改局属事业单位行政许可服务工作。
1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津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机构为9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政工人事股、投资规划股、中小企业服务股、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股、经济运行股、信息产业与信息化推进股、产业服务股、军名融合股;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其他机构2个,分别为市散墙办、市节能办。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5人,实有人数2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720.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20.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230.5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级对企业的补助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720.3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6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605.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3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30.5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级对企业的补助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720.39万元,其中:
1、215(类)05(款)01(项)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1,605.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93.34%。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68%。
3、208(类)99(款)99(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0.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04%。
4、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58.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3.41%。
5、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26.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53%。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80.7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239.6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239.6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对企业的补助、安全生产和节能环保宣传、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军民融合工作正常运行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4.8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7.88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78.57%,主要是压减日常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增加2.68万元,主要是结合单位实际,增加了公务接待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3万元,拟召开6次会议,人数500人,内容为统计联网直报、安全生产、部门服务企业等工作会议;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年初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720.39万元,基本支出480.76万元,单位项目支出1,239.6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