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坤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防疫新形势下关注弱势群体的建议》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同意,本建议由市民政局具体承办,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困难群众共1304人,其中城市低保1254人,农村低保2198人,城市特困312人,农村特困992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1人,残疾人两项补贴4920人。目前,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为65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417元/月,城市特困标准救助水平10140元/年,农村特困标准救助水平6504元/年,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6216元/年(全失能),半护理3108元/年(半失能),孤儿基本生活标准为1100元/月,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标准执行,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不低于孤儿标准的50%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分别为80元/月。2022年,临时救助1895人,发放资金270万元,其中未参保失业人员、暂未就业救助67人,共46000元。
二、处理情况
由市民政局进一步优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形式,有效提升特困人员平均基本生活,切实缓解特困人员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的负担。
1.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市民政局在一个年度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互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救助后,因病导致生活困难的特困对象,给予一次性的临时生活救助(具体救助的金额以“生活困难程度”及“自付费用”为参考)。
2.提高生活保障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9360元/年提高到10140元/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6240元/年提高到6504元/年。今年对全市所有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实行了电、水、收视费配套优惠,城乡低保户、特困户每月免费提供照明用电10度,月水费减免5吨/户,月收视费减免16.5元/户。
3.扩大慰问走访范围。每年,市级领导分组上门走访慰问的城乡重点特困人员及福利机构由市民政局具体组织落实,每年对全市所有的特困户进行慰问,发放慰问金、慰问物资、棉衣,投入资金约140万元。今年,我市将继续开展对特困对象的“关心关爱”活动,帮助有特殊困难的特困对象渡过难关。
4.2022年10月,津市市启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为全市6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450户,居家上门服务900人次。此次项目建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充分利用中央福彩公益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预计在6月底完成全部的适老化改造、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居家上门服务。为一部分生活困难,行动不便的老人确实提供帮助,提升老人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5.为入住养老机构老人的建立健康管理台账,按照分级管理,乙类乙管为老人提供健康监测和服务。各养老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就近签订健康医疗服务协议,每年定期为老人提供免费体检,做到疾病早预防早治疗。
6.建立特殊困难老人、留守老人、失独老人等关爱巡访制度。一是通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的结合,夯实社会基础平台,强化社会组织载体,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充分发挥社会志愿者的热情,实现“三社联动”为老服务工作。重点围绕老年人,特别是为留守、空巢、失独、病残、失能、高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精神慰藉、情绪疏导、危机干预、关系调适、社会参与等服务。二是发挥退休老年人志愿者的作用,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与社区治理,激励老年人老有所为、退而不休、发挥余热,真正实现自我服务、自我管理。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好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便我们今后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津市市民政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