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津市市教育局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回复

2023-05-29 09:16 信息来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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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忠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幼儿教育质量的建议》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同意,本建议由津市市教育局学前办具体承办,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津市市现辖4个镇、5个街道和1个省级高新区,总面积558平方公里,人口28万。现有在办幼儿园31所,其中公办园16所,民办园15所,提供学位5400个,2023年春季学期共有在园幼儿4192人。目前,我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8.1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81.47%,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为53.12%。

二、所做工作

(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农村幼儿教育工作的资金投入,改善幼儿教学设施。

津市市按全市人口人均1元的标准,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每年20万元。2021年,我市学前教育总投入3220万元,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120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我市学前教育总投入3297.4万元,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1223.3万元。落实普惠园的政府扶助,按照基准定额年生均500元的标准足额落实,安排学前教育公用经费184.1万元(省级128万元,县级56.1万元),其中公办园105.2万元,普惠性民办园78.9万元,资金均已全部落实到位。

2021年收到财政拨款经费共计146万元。湘财预[2020]387号提前下达2021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99万元;湘财预[2021]203号2021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47万元。2022收到财政拨款共计184.1万元。湘财预[2021]315号提前下达2022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16.8万元;湘财预[2022]82号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区县市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生均公用经费15.3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6.1万元。所有经费均足额按时拨付到位。

自2022年下半年开始,我市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督促全市所有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将生均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幼儿园游戏活动器材、设施设备的添置,有力保障了全市各幼儿园办学条件的改善。我市鼓励农村幼儿园合理利用本土资源材料开展幼儿园区域活动,鼓励师幼积极开展自制玩教具活动等,不断丰富园内活动材料,改善幼儿教学设施。

(二)提高农村地区幼儿园临聘教师工资待遇,让爱孩子,爱幼儿教育的教师有归属感和幸福感。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颁布的《关于2023年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申报工作的提示函》(湘政教督办函﹝2023﹞1号)中的规定:“公办园编内编外教师工资收入差距不能太大。编外教师年工资收入不低于编内教师的75%,各类幼儿园为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等,2022年,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市市财政局、津市市教育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保障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的几点意见》,公办幼儿园已为非在编教师缴纳社会保险,正在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接缴纳非在编教师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事宜,保障非在编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参照在编教师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大部分民办幼儿园已为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城区民办园将为专任教师落实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确保幼儿园教师待遇持续增长。我们相信,通过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会越来越让那些爱孩子,爱幼儿教育的教师有归属感和幸福感。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进一步改善幼儿园办学条件,大力提供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打造“城区以火花幼儿园为龙头,一乡镇一所中心园”的学前教育品牌。

二是督促幼儿园依法依规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确保公办园在编教师与义务教育教师同等待遇,非在编教师参照执行,基本实现同工同酬;确保幼儿园教师待遇持续增长。

三是指导各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等政策与法规,引导幼儿园树立正确的学前教育理念,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于乐,杜绝“小学化”现象,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以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和提高。

 

津市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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