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我市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的建设》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经政协津市市委员会同意,本提案由津市市民政局具体承办,现回复如下: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养老服务,围绕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持续升级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现状具体汇报如下:
一、着力推进我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
(一)全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2022年11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提请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津市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成立津市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领导小组,根据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我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2023年1月,完成全市9个镇街1620名经济困难60岁以上老年人的能力评估,符合条件的老人通过社区(村)申报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居家上门服务。同时启动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居家上门服务机构招标程序。2月份确定建设实施单位,开展适老化改造入户培训、社区(村)民政专干政策宣讲入户培训、居家上门护理员培训等。4月份,完成家庭适老化改造一户一策评估方案,聘请第三方开展建设方案绩效评估。项目资金由中央福彩公益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解决。已到位中央资金495万,本级财政配套28.19万元。目前,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已施工359户,预计2023年6月底完成450户家庭养老床位改造;开展了居家上门服务18950次。已拨付居家上门服务费68.1万元、床位建设经费252万元和老年人能力评估经费12.96万元。
(二)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以智能化服务模式推进全域养老服务提质。通过此次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助推我市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一是全面摸清我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底数,建立津市市老年人信息数据库。掌握我市6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空巢(留守)老人、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分布情况及老年人身体状况、经济来源、养老服务需求等基本信息。二是通过对服务对象的能力评估为老年人制定照护需求计划清单,配置相应的信息化产品,联通养老服务平台,做到实时监测,提供7*24小时预警服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设氛围。市民政局通过召开镇街民政专干项目建设专题培训会,助力项目顺利实施,印制发放宣传册、开展桥头广场主题宣传、制作统一标识,发动社区干部下户宣传等途径,扩大居民知晓率和参与度。通过津市融媒、常德民政等官方网站进行宣传和经验推介,对项目建设进度实时报道。3月23日,常德各区县市在津市召开项目建设经验交流会,津市经验得到认可和推广。
(四)培育本土养老服务品牌。为更好的推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顺利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积极培养本土养老服务队伍,通过实施方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全方位培训,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的业务能力,完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进一步促进稳岗就业,助力津市实现全域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到目前为止增加近百名居家上门服务护理员上岗就业。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制定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根据省、市推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津市市养老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我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二)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通过老年人能力评估科学确定老年人能力等级,作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接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等依据。
(三)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探索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照护服务体系,扩大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释放养老服务消费潜力,持续改善养老服务质量,更好的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好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便我们今后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津市市民政局
202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