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津市市民政局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回复

2023-06-14 09:40 信息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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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区门牌号码的建议》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经政协津市市委员会同意,该提案由民政局具体承办,现回复如下:

一、提案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及成因

相关问题:门牌号码标识牌严重不全问题,尤其是城中村楼栋无门牌号码、棚户区改造后出现空门牌号码、城区临街商户原有的门牌号码缺漏不全和门牌号码跳号、串号等现象。

成因:一是商业门市在装修改造过程中,造成门牌的丢失、遮盖,或随意丢弃导致未恢复原貌;二是老旧城区的商业门市年头久远,遗失、掉落、人为等多种因素使然;三是历史原因,诸如早期管理工作缺位、商家重视程度不够等原因造成有号无牌。

二、下一步工作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门牌集中清理整治”“查漏补缺”和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的建议已采纳,计划与我市目前正在开展的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相结合,纳入到全市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中,具体措施如下:

1.根据《湖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六)条规定,城镇街巷、住宅区、居民点中门牌的编订或更换,由公安部门负责。对“没有号码”的楼宇,由市民政局加强监视工作,并督促开发公司、产权所有部门(个人)完善相关规划、建筑等相关审批手续,到公安部门申请门牌号码。

2.根据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以及省住建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3月1日起,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审批申请,由市、县(市)区住建部门全面受理。由市民政局加强宣传工作,督促不规范门牌使用单位、商家和部门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和标准设置使用规范的楼门牌。

3.对年代久远、老旧楼门牌缺失、遗失的补制、安装等工作正在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彻底摸排,做到掌握底数,为下一步全面整治工作奠定基础,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依据,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并加强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4.对“号码不连贯”现象,由市民政局对预留号码的规律、标准、范围加以研究,尽量避免过渡预留空间,造成大范围、大跨度跳号现象发生。

5.加强政务公开,欢迎社会监督。根据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关要求,由市民政局进一步向社会公开楼门牌办理原则、办事流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使楼门牌编码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确保门牌办理工作无死角。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好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便我们今后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津市市民政局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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