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奎、俞开元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激发乡村经济内生动力的建议》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同意,本建议由市农业农村局具体承办,现回复如下:
当前,我市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面切实存在发展内生动力不足、增收产业模式单一、部门沟通协作不强、农村人才缺乏、资金支持力度不够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组织作用的发挥。为推动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我市积极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模式,多举措提升镇村发展内生动力,强化保障措施。
(一)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按照中央、省、常德市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部署,我市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津市市<关于整体推进“消薄攻坚、引领提升”八大行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责任分解表》、《津市市2022年-2026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措施五条》等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2023年,为从根本上解决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基层基础投入不足、基层组织无钱办事等问题,进一步制定了《津市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市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二)宣传推介典型模式。针对2022年以来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涌现的好典型、好经验,我市总结形成了津市市示范引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十种典型模式,并下文进行推介,供各镇街予以借鉴学习。4月份召开了津市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现场会,组织全市涉农村(社区)党总支书记进行学习交流,表彰先进,宣传推广有益经验,进一步安排部署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三)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为了激发全市集体经济组织,及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活力,调整和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出台了《津市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考核办法》、《津市市集体产业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将发展壮大对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年底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村集体经济收入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制定了《津市市集体经济示范村和进步村奖励实施方案》、《津市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个人奖励指导意见》,以激励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显著的村(社区),以及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村“两委”干部、工作人员。给与余荣、鲁礼生等十人2022年度集体经济工作先进个人表彰。给与2022年度集体经济工作先进乡镇(毛里湖镇)奖励50万元、标兵村(大山社区)奖励50万元、示范村(大关山村等5个村)每村奖励20万元、进步村(青苗社区等7个村)每村奖励10万元。
下一步,我市将在强化培训、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督促指导等方面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农村集体经济。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提出好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便我们今后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