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津市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市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回复

2023-07-31 10:07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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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叶小军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各项建设用地指标的建议》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同意,本建议由市自然资源局承办,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基本农田划定不实的问题。经调查,该情况属实,既有宅基地面积小不够划定单独图斑标准而归并划入耕地等技术层面原因,也有内业判读错误与实地地类不符等客观层面原因,该类情况在我市划定基本农田红线工作后同步反馈到上级自然资源部门。6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明确对划定不实的基本农田可以进行调整,具体细则市政府正在研究,下一步将组织相关部门会商研讨,落实上级精神,解决划定不实相关问题。

二、关于清理农村宅基地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提供本轮宅基地登记发证成果,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清理和认定。

三、关于将空置、闲置及违规土地资源整合综合利用的问题。在本次镇级空间规划、村庄规划中已进行布置,符合规划的存量建设用地纳入城镇边界范围内,符合指标调控的宅基地、设施用地等纳入增减挂钩项目,符合资产归集的土地房屋资源纳入国资统筹平衡管理。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好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和提高。

 

 

 

 

津市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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