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常清、杨富伟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加耕地恢复投入,减轻基层负担的建议》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建议由市自然资源局承办,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耕地恢复投入大、资金支持力度不够的问题。根据《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湘发〔2017〕23号)、《中共津市市委 津市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实施方案》(津发〔2021〕1号)文件精神,一方面由市自然资源局初步制定《津市市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拟在去年500元/亩耕地恢复专项资金标准上适当提标,待市政府审核通过后实施,市田长制办公室将会根据耕地保护考核评价和田长制考核结果等情况,对耕地保护工作的责任单位给予资金激励。另一方面积极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加大耕地保护补偿力度,缓解基层负担。
二、关于后期管护难度高、惠农政策落实不够的问题。按照上级要求,落实责任共同责任机制,由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密切协同配合,共同参与耕地恢复整治工作,对土壤检验、土地种植、资金扶持等问题提供农业技术指导和支持,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提高粮食收购保护价,加大农业基础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形成耕地保护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关于农户不愿栽种,开垦耕地有重新抛荒的问题。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正在拟定操作性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具体办法,主要目的是做好余缺田调剂,将分散的抛荒耕地采用调换与转包的形式,统一整治后进行招标承包。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推出好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便今后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津市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