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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3年津市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公告

2023-09-27 16:08 信息来源:津市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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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津市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结束。根据《2023年津市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就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对象详见下表《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应聘岗位

招聘

计划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事务中心-管理岗位

1

朱登沛

2023010124

邢娟

2023010125

不动产登记中心-专技岗位

1

刘璧豪

2023020230

陈款

2023020208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专技岗位

1

张玥

2023040114

唐治湘

2023040116

红二军团指挥部旧址陈列馆-讲解员

1

邵俊华

2023050307

姚泓汐

2023050326

津市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专技岗位

1

刘浩

2023060120

朱莉

2023060121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9月28日上午8:30-12:00

地点:津市市津澧大道153号第二行政中心十楼

三、现场资格复审要求

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及资料: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格式),应聘红二军团指挥部旧址陈列馆讲解员岗位者另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聘津市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专技岗位的放宽年龄者另须提供土建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的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津市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专技岗位的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资格初审时已提交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的可不再提供)。

报考人员对现场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性负责。未按时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应聘资格。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津市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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