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发改投〔2023〕272号
津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对津市市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周边外贸企业货物进出境物流效率,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推动交通与物流融合,根据市市《2023年第11次津市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文件,同意实施津市市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建设项目。
项目编码:2310-430781-04-01-913501
二、项目建设地点:津市市窑坡渡。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拟改造海关工作场所105平方米,仓库420平方米,查验平台120平方米,隔离围网500米及信息化系统建设,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用能情况:该项目用能量低于1000吨标准煤/年,符合用能要求,请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政策。
六、项目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自开工之日起),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七、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八、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采用绿色节能装配式建筑标准规划设计,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合理掌握建设工期,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联系人:管峰 13015942190)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津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