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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3-08-28 14:38 信息来源: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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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常德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相关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二)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措施;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政策,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国有工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筹集、监管和使用。

(三)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牵头组织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联合验收工作;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管理。

(四)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发布权限内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五)指导、监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负责全市本级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负责全市城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及备案;负责全市房屋、建设工程消防、人防、防震的设计审查验收。

(六)根据国家批准的人民防空建设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建设和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七)组织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八)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督促保障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九)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推广应用人民防空工程、通信、防化等科研成果。

(十)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指导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

(十一)管理人民防空战备专项经费和资产,编制市本级人民防空专项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十二)承担市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服务应急救援。

(十三)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行为;负责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负责全市城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负责全市城区商品房预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信息管理。

(十四)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施工安全监督;负责全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负责全市城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十五)组织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拟订全市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村庄、集镇建设管理;指导重点镇、示范镇(村)、中心镇、特色镇、传统村落等品牌村镇的创建和建设;指导规范农村建房和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负责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六)管理和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组织拟订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措施,组织实施由市政府为征收主体的项目征收具体工作;负责征收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审核征收补偿方案,监督管理征收补偿费用。

(十七)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市城区房地产项目房屋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

(十八)组织、指导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发展的措施、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相关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编制并实施全市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规定。

(十九)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责任。负责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及城市桥梁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修复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地下管网建设及运行等工作;负责城市燃气热力、节约用水、给排水、污水处理及其附属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人民防空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房地产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业企业资质的注册管理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资格的管理和专业技术职称初审;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系统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二十二)负责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审核,发放相关证件;负责廉租房实物配租、货币补贴、租金核减等工作;负责全市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划执行、计划下达和牵头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城乡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监管;负责拟定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标准、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执行等管理办法;负责考核、监督、管理全市住房保障工作。

(二十三)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参与消防工程验收、备案;负责消防工程检验等日常监督管理。

(二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市人武部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10个,分别为办公室、法制股、人事股、财务审计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城镇建设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消防工程监督管理股、住房保障管理股、人防股。编制人数46人,实有人数42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1、住建局机关本级;2、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3、城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4、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5、市村镇建设管理站;6、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7、市城建档案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注:本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810.52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15.8万元,下降37.91%。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810.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8.82万元,占94.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51.7万元,占5.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81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3.97万元,占43.91%;项目支出1,576.55万元,占56.0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58.82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867.5万元,下降41.2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收入与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71.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14%。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7.85万元,增长9.92%。主要是因为项目收入与支出的增长。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71.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占0.25%;节能环保支出302.85万元,占15.36%;城乡社区支出1,300.33万元,占65.98%;住房保障支出343万元,占17.4%;其他支出20万元,占1.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70.5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7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8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

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85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

3、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1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287.94万元,支出决算为88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调减。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7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6.52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39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

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84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

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5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

10、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6.5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

1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3.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2.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3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551.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6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1万元,支出决算为2.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1万元,支出决算为2.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0.01万元,增长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度基本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1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7个、来宾275人次,主要是专项检查、会议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7.6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68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87.6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51.36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447.93万元,增长433.0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楼租赁费用。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支出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本年度无会议、培训费支出。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百分比因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百分比因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因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我们围绕单位主要工作任务积极履职,按照预算资金管理合理有效使用财政资金,基本实现了年初既定的绩效目标,保证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果。 

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详见第五部分绩效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常德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相关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2)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措施;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政策,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国有工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筹集、监管和使用。

3)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牵头组织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联合验收工作;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管理。

4)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发布权限内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5)指导、监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负责全市本级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负责全市城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及备案;负责全市房屋、建设工程消防、人防、防震的设计审查验收。

6)根据国家批准的人民防空建设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建设和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7)组织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8)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督促保障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9)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推广应用人民防空工程、通信、防化等科研成果。

10)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指导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

11)管理人民防空战备专项经费和资产,编制市本级人民防空专项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12)承担市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服务应急救援。

13)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行为;负责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负责全市城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负责全市城区商品房预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信息管理。

14)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施工安全监督;负责全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负责全市城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15)组织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拟订全市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村庄、集镇建设管理;指导重点镇、示范镇(村)、中心镇、特色镇、传统村落等品牌村镇的创建和建设;指导规范农村建房和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负责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6)管理和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组织拟订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措施,组织实施由市政府为征收主体的项目征收具体工作;负责征收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审核征收补偿方案,监督管理征收补偿费用。

17)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市城区房地产项目房屋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

18)组织、指导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发展的措施、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相关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编制并实施全市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规定。

19)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责任。负责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及城市桥梁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修复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地下管网建设及运行等工作;负责城市燃气热力、节约用水、给排水、污水处理及其附属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20)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人民防空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房地产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

21)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业企业资质的注册管理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资格的管理和专业技术职称初审;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系统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22)负责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审核,发放相关证件;负责廉租房实物配租、货币补贴、租金核减等工作;负责全市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划执行、计划下达和牵头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城乡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监管;负责拟定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标准、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执行等管理办法;负责考核、监督、管理全市住房保障工作。

23)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参与消防工程验收、备案;负责消防工程检验等日常监督管理。

24)完成市委、市政府、市人武部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机构设置 

内设股室10个,分别为办公室、法制股、人事股、财务审计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城镇建设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消防工程监督管理股、住房保障管理股、人防股。 

3、人员编制情况 

编制人数46人,实有人数42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共发生支出2,81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3.97万元,项目支出1,576.55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基本支出1,233.97万元,其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41%;行政运行882.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53%;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26.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36%;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19.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1%。

2.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1,576.55万元,其中:其他污染防治支出51.8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2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5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5.92%;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15.9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55.3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51%;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77.7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2.99%;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9.8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63%;农村危房改造126.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02%;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216.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3.73%;其他支出171.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89%。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财政拨款一级预算行政事业单位,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10个,所属事业单位6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财务审计股、法制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城镇建设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消防工程监督管理股、住房保障管理股、人防股。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城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市村镇建设管理站、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城建档案馆六个事业单位。住建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0.5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8万元,占2.64%;住房保障支出27.21万元,占1.98%;城乡社区支出1307.05万元,占95.3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1.基本支出情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7.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1.6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贴;公用经费385.91万元,包括:公务费、物业管理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项业务支出等。2022年度,住建局着力城市建设提升,加强建筑市场质量和安全管理;着力城市提质,加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大设施基础设施精细化维护管理;着力服务保障,加大城市供水、城市供气、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维管;着力城乡统筹,加快城乡供气一体化建设;着力乡村振兴,持续实施危房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着力生态环保,加大施工扬尘治理和城乡黑臭水体治理;着力安全生产,加大机关院落、项目工地和行业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演练、隐患排查及整改;着力基层党建,大力开展基层组织建设、文明单位创建和各类文体活动。 

以建设“澧水流域现代化中心城市”为目标,通过打造“红色住建、活力住建、清廉住建”,全面落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体环境治理、供水供气保障、建筑行业管理、人民防空、村镇建设、安全生产等各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为把津市打造成“宜居之城、活力之城、智慧之城、健康之城、低碳之城”贡献住建力量。 

2、部分重点项目支出绩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00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园林公共设施长效维护管理费。通过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维护,保障道路的畅通及道路设施的完好,美化城市景观,改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满足市民对城市宜居的需求,提高公园广场亮化,增加市民夜间出行安全感。通过对全市83万㎡绿地内树木、草坪修剪除杂施肥及病虫害防治;对15万㎡绿地周边道路及园林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持公园内2万㎡水面无漂浮物;绿化垃圾及时清运;绿化成活率9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0%全市共计约100万㎡的公共绿地(包含1个公园,12个广场)及园林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其中绿地面积83万㎡,水体2万㎡,铺装6.5万㎡;另外还有8.5万㎡空坪隙地。为全市市民创造了更好的居住环境,提升了我市城市园林的品质。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长效维护费专项支出中,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为项目资金不足,市政处长效维护费年初预算115万元,实际支出151万元,园林处长效维护费年初预算85万元,实际支出132万元。在预算编制中,对部门预算编制的责任分工不够精准,各业务部门对预算的编制工作不够重视,不能及时预测上报各类项目资金的收入、使用情况,没有充足的时间做到预算编制的完整化,精细化。二是绩效目标欠完整问题,绩效目标欠完整问题的原因是我局在进行目标申报时对部门职能职责所涉及业务项目如新型城镇化建设编制规划、施工图审查覆盖率、建筑行业管理、安全监督、人防信息系统维护、消防建设验收覆盖率等方面全面进行绩效目标设置。三是业务管理不到位,对污泥监管、桥梁管护、危改程序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欠等相关业务管理上欠完善。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绩效管理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的责任分工,增强工作合力,让各业务部门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及时预测上报各类项目资金的收入、使用情况,力争做到早下手早准备,用充足的时间做到预算编制的完整化,精细化。对我局部门职能职责所涉及业务项目如新型城镇化建设编制规划、施工图审查覆盖率、建筑行业管理、安全监督、人防信息系统维护、消防建设验收覆盖率等方面进行绩效目标设置。加强日常维护工作,增强巡查力度,确保市城区交通道路的畅通及平安出行,美化市区、提升城市品质,满足市民对城市宜居的需求,成为自然、生态、宜居的城市。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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