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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3-08-28 14:41 信息来源:津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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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津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津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津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常德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供销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具体实施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拟订全市供销系统的发展规划、企业改制方案,并指导企业重组。

(三)根据市政府授权对全市供销系统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及其他商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促进供销企业发挥大宗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主体经营作用;围绕全市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积极组建为农业产业化服务的各种形式的专业社。

(四)参与有关涉及““三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并组织实施,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基层企业、市联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指导基层社、直属单位积极开拓城乡市场,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建立和完善本系统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体系,预测预报相关市场信息。

(六)指导和监督全市供销系统的资产管理,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依法合理开发和利用社有资产,指导全市供销系统资产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七)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津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经营管理股、基层指导股。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1人,实有人数10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无下属单位,因此,津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单位决算即津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注:本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04.32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2.56万元,下降13.75%。主要原因是缩减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04.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25万元,占98.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06万元,占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0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63万元,占85.96%;项目支出28.69万元,占14.0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1.2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5.63万元,下降15.04%。主要原因是缩减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1.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5.63万元,下降15.04%。主要是因为缩减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1.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25.62万元,占12.7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4.63万元,占86.77%;其他支出1万元,占0.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0.0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9%,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62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业务所需项目支出,财政年初未纳入预算。

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37.56万元,支出决算为14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经费。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需要,年初未纳入预算。

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需要,年初未纳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2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52.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7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个、来宾58人次,主要是上级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津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津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2.21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86万元,增长3.69%,主要原因是增加新录公务员2名。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支出会议费6万元,用于津市市供销系统业务培训会议2次,人数22人次,内容为食用菌和电子商务培训;开支培训费7.76万元,用于开展合作社业务培训,人数50人,内容为电子商务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无相关费用开支。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津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百分比因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百分比因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因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津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我们围绕单位主要工作任务积极履职,按照预算资金管理合理有效使用财政资金,基本实现了年初既定的绩效目标,保证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果。 

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详见第五部分绩效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津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常德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供销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具体实施意见和建议。

2)研究拟订全市供销系统的发展规划、企业改制方案,并指导企业重组。

3)根据市政府授权对全市供销系统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及其他商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促进供销企业发挥大宗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主体经营作用;围绕全市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积极组建为农业产业化服务的各种形式的专业社。

4)参与有关涉及““三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并组织实施,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基层企业、市联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5)指导基层社、直属单位积极开拓城乡市场,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建立和完善本系统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体系,预测预报相关市场信息。

6)指导和监督全市供销系统的资产管理,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依法合理开发和利用社有资产,指导全市供销系统资产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7)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8)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机构设置 

内设股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经营管理股、基层指导股。 

3、人员编制情况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1人,实有人数10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共发生支出20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63万元,项目支出28.69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基本支出175.6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44.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35%;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08%;其他支出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57%。

2.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28.69万元,其中: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5.6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9.3%;其他支出3.0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67%。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津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常德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供销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市供销系统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完成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各项目标任务。
津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经营管理股、基层指导股。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1人,实有人数10人。
1.基本支出情况:2022年度,我单位共完成基本支出1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公用经费52万,占基本支出的30%。
2.项目支出情况:2022年度项目支出29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流通建设方面。其中: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6万元,占项目支出90%;其他支出3万元,占项目支出10%。 

2022年,津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在运行成本方面,津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预算支出总计360.05万元,实际支出204.32万元,控制支出在预算内。在管理效率方面,津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整体支出情况较好,任务按时完成。在履职效能方面,津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在有限的工作经费基础上实现任务目标的同时,节约了部门预算经费。农民收入增加,农民生活质量提高,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
津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大力提倡勤俭节约,把有限的经费用在供销系统管理工作上,坚持财政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这些措施,较好地保证了财务开支和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安全有效,较好地保证了供销系统管理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 

2、部分重点项目支出绩效 

2022年度,市供销社深入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常德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供销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市供销系统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完成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各项目标任务。2022年度项目总支出29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流通建设方面。其中: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6万元,占项目支出90%;其他支出3万元,占项目支出10%。2022年度总体目标为制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规划、体质改革方案,制定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制定开拓农村市场,组织农民进入市场。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三农”服务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开放办社、指导扶持成员社的发展。2022年度实际完成情况较好,制定了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指导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在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2年度预算管理中,虽然总体情况完成较好,但还存在几点不足。在预算管理中未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及工作推进进度及时调整,没有达到实时监控,科学调整。一方面由于供销社深化改革工作的推进,工作人员较少,且非专业人员,对于预算管理、绩效监控等各项工作无相关经验参考,在预算管理上存在不足。另一方面还存在个别人员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干部对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主要表现在没有认清管理的主体责任,不能够按照要求熟练掌握自身指标和工作,不能主动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加上缺乏系统培训,在科学制定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对绩效进行评价等管理工作熟悉程度还不够,致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够完善。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严格预算管理。预算执行,规范工作程序,尤其是专项资金,必须做到先审批再办事,及时纠正问题,力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控制预算完成率。二是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三是加大对干部的管理,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积极性,精湛自身本领,学好业务。四是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政策,设置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根据科学量化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价,提高绩效自评质量。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津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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