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津市市水运事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津市市水运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津市市水运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港口、水路运输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范港口经营市场和水路运输市场的经营行为,维护平等竞争秩序,指导水路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结合本市实际,拟订港口、水路运输市场管理规定,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市港口、水路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管理港口经营市场和水路运输市场。负责对全市水路运输及运输服务业市场、港口装卸搬运市场、船舶维修、船舶交易市场、港口砂石产、运、销和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对港口经营企业及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业的市场准入的审核或报批;依法负责港区岸线、水域滩地使用权、办理港口经营的审批;对港口和水路运输行业的经营秩序、环境保护等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协调辖区内水运业务,实施水路运输供求关系的调控。
(四)负责核准全市港口设施建设,搞好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对港口企业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检查、制止和处理侵占港区、破坏港口公用设施等违反《港口法》的行为。
(五)负责指导全市的港口安全生产,依法对港口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的建设审批、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资质许可,并实施监督。依法制定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建立健全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
(六)负责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春运、节假日旅游运输和战备军事运输;负责港区防汛抢险物资运输与船舶调度工作。做好水上交通战备工作。
(七)负责全市港口规费的征收和管理。
(八)负责全市港口和水路运输行业的统计和信息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津市市水运事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5个,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设科室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组、航运事务组、船舶船员组、水上应急救援中心。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8人,实有人数9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水运事务中心无下属单位,因此,津市市水运事务中心2022年单位决算即津市市水运事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注:本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804.62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01.52万元,增长165.46%。主要原因是增加津市港船舶污染物收集码头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804.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1.32万元,占37.4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03.3万元,占62.5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80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68万元,占44.7%;项目支出444.94万元,占5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1.32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8万元,下降0.59%。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1.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45%。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8万元,下降0.59%。主要是因为退休人员增加,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1.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7万元,占2.32%;交通运输支出294.32万元,占97.6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5.0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4%,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外资金,年初未列入预算。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35.02万元,支出决算为20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8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列入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7.23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列入交通运输支出中的行政运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1.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1.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7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0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2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5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78万元,下降43.8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受疫情影响,费用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08万元,下降7.0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48.7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5万元,占51.2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8个、来宾73人次,主要是各区县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主要是行政执法车油耗、保险费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津市市水运事务中心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津市市水运事务中心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00.2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0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运行经费即为上年商品服务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支出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0.82万元,开展船员培训;无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津市市水运事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百分比因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百分比因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因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津市市水运事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我们围绕单位主要工作任务积极履职,按照预算资金管理合理有效使用财政资金,基本实现了年初既定的绩效目标,保证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果。
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详见第五部分绩效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津市市水运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港口、水路运输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范港口经营市场和水路运输市场的经营行为,维护平等竞争秩序,指导水路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结合本市实际,拟订港口、水路运输市场管理规定,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拟订全市港口、水路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监督管理港口经营市场和水路运输市场。负责对全市水路运输及运输服务业市场、港口装卸搬运市场、船舶维修、船舶交易市场、港口砂石产、运、销和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对港口经营企业及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业的市场准入的审核或报批;依法负责港区岸线、水域滩地使用权、办理港口经营的审批;对港口和水路运输行业的经营秩序、环境保护等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协调辖区内水运业务,实施水路运输供求关系的调控。
(4)负责核准全市港口设施建设,搞好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对港口企业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检查、制止和处理侵占港区、破坏港口公用设施等违反《港口法》的行为。
(5)负责指导全市的港口安全生产,依法对港口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的建设审批、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资质许可,并实施监督。依法制定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建立健全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
(6)负责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春运、节假日旅游运输和战备军事运输;负责港区防汛抢险物资运输与船舶调度工作。做好水上交通战备工作。
(7)负责全市港口规费的征收和管理。
(8)负责全市港口和水路运输行业的统计和信息工作。
2、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5个,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设科室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组、航运事务组、船舶船员组、水上应急救援中心。
3、人员编制情况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8人,实有人数9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共发生支出80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68万元,项目支出444.94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基本支出359.68万元,其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3.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91%;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8%;其他农业农村支出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6%;其他农林水支出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5%;行政运行207.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58%;公路建设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87.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25%;其他交通运输支出35.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5%。
2.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444.94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9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367.6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2.62%;其他交通运输支出73.2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6.47%。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落实“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交通运输局党组的决策部署,立足津市水运工作实际,固根基、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采取有力措施,真抓实干,统筹推进水上交通安全、船舶和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航运事务、疫情防控等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落实责任,强化安全监管举措:1、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定期监督检查企业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坐班履职情况,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2、严格核查企业安全经费的提取、使用情况,特别是企业安责险和船舶船员的保险购买工作。到目前为止,辖区企业安责险、船舶船员保险和渡船购保率达100%,“船E行”APP安装使用率达100%。3、组织对辖区水运行业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累计开展安全检查42余家次,排查整改各类水运安全隐患38起。共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25份,所有隐患均建立了隐患问题清单并全部整改到位。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推进水运高质量绿色发展:1、完善锚地硬件设施,保障船舶安全锚泊。截至今年11月份,我中心完成了5处锚地10条航标船及岸标设施的规范投放和专业化日常管理,有效保障进港作业船舶规范、安全锚泊。2、将单位骨干和年轻同志全部充实到一线,在提升安全、环保应急保障能力的同时,还专门安排一名精通业务的老同志常驻千吨级码头开展协调服务保障工作。
依法打击违法违规,建立联合执法机制:1、依法打击违法违规。在严格落实上级首查免罚文件精神的同时,严厉打击船舶证照不齐、超载运输、配员不足及不开启电子助航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来,我中心共开展巡航巡查300余次,利用智慧水运APP、海事之眼等科技手段,检查船舶770余艘次,依法处罚船舶65艘次,按首查免罚要求整改缺陷船舶100余艘次。2、定期与公安、渔政、水利、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辖区船舶安全、环保违法违规行为。今年来,共开展禁捕退捕、安全、污染防治联合巡航执法23次、现场整改船舶安全、污染隐患50余起。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推进水运高质量绿色发展:1、完善锚地硬件设施,保障船舶安全锚泊。截至今年11月份,我中心完成了5处锚地10条航标船及岸标设施的规范投放和专业化日常管理,有效保障进港作业船舶规范、安全锚泊。2、将单位骨干和年轻同志全部充实到一线,在提升安全、环保应急保障能力的同时,还专门安排一名精通业务的老同志常驻千吨级码头开展协调服务保障工作。
2、部分重点项目支出绩效
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应急保障能力:1、积极联合航道、城管等部门深入摸排辖区船舶碰撞桥梁存在的隐患,截至目前,澧水大桥按要求设置标志标识,但桥墩防撞设施未建,澧水二桥按要求设置标志标识、桥墩防撞设施完成50%,隐患整改完成前由中源水上安保公司对桥区通航安全实施维护。2、加大渡运安全隐患治理,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新洲渡口进行了关停整改。3、加大水运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今年共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25份、一般隐患40份、立行立改隐患200份,累计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265起,及时消除水运发展安全隐患,为水上交通安全提供有力保障。4、为提升我市水上应急保障能力,出动各类船艇12艘,演习人员500余名,组织辖区企业开展了三次大型水上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有效提升了监管部门、涉水企业、从业人员的水上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5、建立船舶船员动态管理、恶劣天气预警等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对辖区188艘船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可及时通过微信将船舶船员证照到期、恶劣天气、水文等相关情况进行预警提示。截止目前,我中心共发送各类信息600余次。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对部门决算重视不够,认识不足的现象。决算认识只停留在属于一个年终后整体算账的层次,片面地认为决算只是对财务状况和资金的汇总,对于超支或违纪问题也控制不了,对财务管理没有太大意义。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细化。因为项目存在临时性、突发性等不可预见因素,预算编制未能做到绝对具体、精准,有些工程项目领导也无法准确判断是否当年实施。其次,绩效管理认识不够。跟踪项目进度不及时,绩效目标设置指向不清、预算和目标匹配不足,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量化不细,效益目标编制不完整等。另外,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单位支出需求不断增加,公用经费控制有一定难度,基本为刚性支出,收支矛盾加剧。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首先要强化决算编制重视力度。明确领导的责任意识,建立责任机制,从部门领导开始就要强化经济职责强调会计经济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其次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认识,强化以“绩效为中心、对支出结果负责、对社会公众负责”的理念,在绩效目标编制方面,针对绩效目标设置指向不清、预算和目标匹配不足,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量化不细,效益目标编制不完整等方面加以了改善。加强预算绩效动态监控管理,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采取纠偏措施。加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评价质量。另外要加强会计人员建设。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财会人员再教育,定期培训,切实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