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津市市水利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津市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津市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本市水利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拟订全市水资源规划、市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镇(街)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大型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权限内取水许可、市级立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供水和镇(街)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市级权限内洞庭湖区域的水利管理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镇(街)的重要水利工程、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相关区域内市级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实施及设施验收备案。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与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水库移民管理工作。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库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水库移民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受市政府委托,协调、仲裁部门间和跨镇(街)的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省、常德市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工作规范并指导实施。按规定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津市市水利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5个,事业单位14个(含三个副科级单位),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人事股、水资源和水土保持股(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综合管理股。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市水政监察大队、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市水利建设管理中心、市河长制办公室、市山丘区水利工作管理站、市湖区水利工程管理站,市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站、市水利排灌管理站、市水利综合事业站、市城市水利管理站、市新洲下垸修防会、市西湖垸修防会、市毛里湖灌区水利站。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44人,实有人数22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水利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1、津市市水利局本级;2、市水政监察大队;3、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4、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5、市水利建设管理中心;6、市河长制办公室;7、市山丘区水利工作管理站;8、市湖区水利工程管理站;9、市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站;10、市水利排灌管理站;11、市水利综合事业站;12、市毛里湖灌区水利站。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注:本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2,951.12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448.58万元,下降9.64%。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2,951.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91.3万元,占97.1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59.81万元,占2.8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2,95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1.78万元,占2.32%;项目支出22,419.34万元,占97.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291.3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108.4万元,下降12.24%。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670.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28%。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282.32万元,增长1,028.79%。主要是因为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670.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656.85万元,占4.19%;节能环保支出3,243.13万元,占20.7%;城乡社区支出6,311.87万元,占40.28%;农林水支出5,453.74万元,占34.8%;住房保障支出2万元,占0.0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万元,占0.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62.4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67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38%,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6.85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预算追加。
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45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预算追加。
3、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98.13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预算追加。
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11.87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预算追加。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预算追加。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预算追加。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14.15万元,支出决算为52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绩效增加。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预算追加。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8,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口径不一致。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7.05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预算追加。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预算追加。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预算追加。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65.71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预算追加。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8.97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预算追加。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25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预算追加。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预算追加。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6.14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预算追加。
18、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61.39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预算追加。
19、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预算追加。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预算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1.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5.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5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6.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4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1.33万元,完成预算的70.8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5.33万元,完成预算的66.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7.04万元,下降56.9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95万元,增长48.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务用车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33万元,占47.0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52.9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20个、来宾500人次,主要是上级领导专项检查、各项公务活动等来客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主要是我局公务用车8月份国资收回,所以决算公车保有量为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于2022年度1-7月车辆维修、购油、保险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20.7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662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620.7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津市市水利局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6.41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6.68万元,下降9.1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各项经费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支出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0.3万元,用于开展防汛抢险知识培训;人数20人,内容为防汛抢险相关知识宣传。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津市市水利局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百分比因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百分比因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因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津市市水利局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我们围绕单位主要工作任务积极履职,按照预算资金管理合理有效使用财政资金,基本实现了年初既定的绩效目标,保证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果。
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详见第五部分绩效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津市市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本市水利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拟订全市水资源规划、市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镇(街)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大型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权限内取水许可、市级立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供水和镇(街)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市级权限内洞庭湖区域的水利管理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镇(街)的重要水利工程、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相关区域内市级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实施及设施验收备案。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与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水库移民管理工作。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库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水库移民对口支援等工作。
(11)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受市政府委托,协调、仲裁部门间和跨镇(街)的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
(12)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省、常德市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工作规范并指导实施。按规定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5)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2、部门机构设置
内设股室5个,事业单位14个(含三个副科级单位),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人事股、水资源和水土保持股(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综合管理股。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市水政监察大队、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市水利建设管理中心、市河长制办公室、市山丘区水利工作管理站、市湖区水利工程管理站,市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站、市水利排灌管理站、市水利综合事业站、市城市水利管理站、市新洲下垸修防会、市西湖垸修防会、市毛里湖灌区水利站。
3、人员编制情况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44人,实有人数22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共发生支出22,95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1.78万元,项目支出22,419.34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基本支出531.7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1%;行政运行528.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41%;住房公积金管理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8%。
2.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22,419.34万元,其中: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656.8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93%;移民补助34.1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15%;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41.3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18%;水体84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77%;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398.1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7%;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286.0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3.58%;农业生产发展支出227.7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2%;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040.8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64%;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311.8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8.15%;农村社会事业1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45%;水利行业业务管理13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58%;水利工程建设1,691.4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54%;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37.0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6%;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5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22%;防汛8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36%;抗旱865.7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86%;农村水利408.9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8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23.2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1%;农村人畜饮水2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9%;其他水利支出1,006.5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49%;其他农林水支出961.3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29%;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1%。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我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建引领,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三五”战略目标,出色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我单位整体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水利局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水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水利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如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村人畜饮水安全、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水利建设等方面,所有资金使用都达到了预期目标,充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提高了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预算资金使用情况,我局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小组,明确分工,制定方案,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全程接受监督检查。做到了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并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绩效评价。保证生态环境良好率100%、已建工程项目良性运转率100%、保证受益区群众满意度98%。
2、部分重点项目支出绩效
涔澹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涔澹水(津市段)大堤生态护坡3.85km、污水管网3.7km等,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合同工期90天内全部完成,大堤生态护坡单位造价219万元/公里,符合成本控制。平均每年减少洪灾损失267万元,保护人口6.75万人。保护区受益人口满意率98%。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不够合理。预算编制过程中,只注重收支平衡,没有进行细致的规划和分配,预算项目分配不合理。
2、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未按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设置绩效目标,导致绩效目标值明显低于任务完成情况。绩效目标数据填写不准确,部分指标设置没有细化量化。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1、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对上级专项资金的预算尽量精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对所有预算资金进行绩效目标管理,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对照年初绩效申报的目标进行监控,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