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津市市乡村振兴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津市市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津市市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二)牵头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开展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三)负责拟定财政衔接乡村振补助资金分配方案,负责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协调扶贫开发系统风险防控,涉贫信访和舆情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宣传和调研,承担全市乡村振兴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津市市乡村振兴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3个(含1个副科级单位),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督查考核股。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2人,实有人数12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乡村振兴局无下属单位,因此,津市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单位决算即津市市乡村振兴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注:本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8,334.27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754.14万元,增长223.02%。主要原因是上级和本级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8,334.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23.97万元,占99.8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3万元,占0.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8,33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64万元,占1.99%;项目支出8,168.63万元,占98.0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323.97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743.84万元,增长222.62%。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26.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51%。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49.84万元,增长267.19%。主要是因为上级和本级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增加,争取了中央奖励资金2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26.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万元,占0.03%;农林水支出7,624.91万元,占99.9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05.0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62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9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目支出结构调整,增加了其他财政事务的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68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目支出结构调整,财政下达了农业农村行政运行奖金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8.39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村改厕资金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目支出结构调整,增加了其他农业农村资金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23.12万元,支出决算为13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0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口径不一致。
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161万元,支出决算为7,23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和本级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6.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2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9.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7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8万元,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8万元,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78万元,下降37.8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8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个、来宾80人次,主要是接待上级督查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各县市来津业务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9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津市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9.47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99.81万元,下降83.68%,主要原因是历行节约,压缩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支出会议费0.3万元,用于召开全市乡村振兴工作部署会等;开支培训费0.4万元,用于开展乡村振兴培训,人数为120人,内容为乡村振兴业务工作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津市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百分比因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百分比因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因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津市市乡村振兴局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我们围绕单位主要工作任务积极履职,按照预算资金管理合理有效使用财政资金,基本实现了年初既定的绩效目标,保证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果。
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详见第五部分绩效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津市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2)牵头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开展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3)负责拟定财政衔接乡村振补助资金分配方案,负责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4)协调扶贫开发系统风险防控,涉贫信访和舆情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宣传和调研,承担全市乡村振兴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部门机构设置
内设股室3个(含1个副科级单位),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督查考核股。
3、人员编制情况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2人,实有人数12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共发生支出8,33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64万元,项目支出8,168.63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基本支出165.6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5.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7%;行政运行131.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56%;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8.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97%。
2.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8,168.63万元,其中: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0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9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53%;农村社会事业238.3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92%;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3%;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7,228.5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8.49%。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我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建引领,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三五”战略目标,出色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全面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落实“雨露计划”、贷款贴息和就业帮扶政策,加大产业发展,加强人居环境整治,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加强乡村振兴队伍建设,确保工作不留空档、全力保障乡村振兴工作推进。
2022年度我单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乡村振兴体制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显著提升,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不断缩小;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村对人才的吸引力逐渐增强;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业生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各地区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的思路和措施已经确立;年内资金使用率达100%。
2、部分重点项目支出绩效
2022年上级财政专项资金和本级配套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预算资金6882.57万元,市财政下达补助资金预算指标金额6882.5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安排项目共计320个,包含基础设施项目、产业发展项目、雨露计划项目、公益性岗位、贷款贴息、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振兴车间等项目,支付补助资金6882.57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中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管理与监督等管理规定和工作要求,确保扶贫资金安全使用;明确了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的精准原则,即: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并遵循实施;项目支出大部分资料签字手续较为完备,所有资金支出均由财政直接支付。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年初预算和支出有差异,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具有临时性,未能全面细化量化相关项目数据。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规范部门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收支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通过这次开展的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对我局2022年度目标绩效设定情况,资金收入支出情况,以及绩效目标实施情况都有了全面的了解。本年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规范,使用有效,对我局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预算、决算管理制度化,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