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津市市商务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津市市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津市市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商务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商贸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商贸流通设施投资项目。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拟订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及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负责提出整顿和规范全市市场秩序的建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四)负责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商品流通业、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业等)。
(五)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配额招标政策;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申报、下达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工作。
(七)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全市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依法核准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督促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负责办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中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的申报;指导工业集中区的有关工作。
(九)负责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全市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规章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对外承包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认定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国际经济援助和受援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
(十)贯彻实施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管理和指导我市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贸易,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流通和合作活动。
(十一)负责组织省商务厅、常德市政府和本市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指导、协调以津市市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内外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活动。
(十二)负责全市商务行业统计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全市商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津市市商务局内设机构包括:2022年内设股室6个,分别办公室、贸易服务股、政工股、外经外贸、投资管理股、牛肉米粉办。2022年本部门共有编制数16人,实有16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商务局无下属单位,因此,津市市商务局2022年单位决算即津市市商务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注:本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820.2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19.99万元,下降33.86%。主要原因是项目和机关运行经费收入、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82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0.2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82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22万元,占42.82%;项目支出469.04万元,占57.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20.2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19.99万元,下降33.86%。主要原因是项目和机关运行经费收入、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0.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19.99万元,下降33.86%。主要是因为项目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0.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7万元,占0.6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15.09万元,占99.3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4.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2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98%,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7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
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05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商业服务中的行政运行支出。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1.74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商业服务支出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1.64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17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商业服务支出中的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商业服务支出中的其他商业服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1.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3.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6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7.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3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2.86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支出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支出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支出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津市市商务局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津市市商务局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7.33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74.2万元,下降86.7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支出会议费0.46万元,召开了一次会议;开支培训费0.18万元,职工参加了一次培训;无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津市市商务局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百分比因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百分比因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因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津市市商务局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我们围绕单位主要工作任务积极履职,按照预算资金管理合理有效使用财政资金,基本实现了年初既定的绩效目标,保证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果。
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详见第五部分绩效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津市市商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商务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商贸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商贸流通设施投资项目。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3)拟订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及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负责提出整顿和规范全市市场秩序的建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4)负责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商品流通业、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业等)。
(5)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配额招标政策;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申报、下达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工作。
(7)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全市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8)负责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依法核准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督促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负责办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中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的申报;指导工业集中区的有关工作。
(9)负责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全市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规章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对外承包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认定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国际经济援助和受援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
(10)贯彻实施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管理和指导我市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贸易,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流通和合作活动。
(11)负责组织省商务厅、常德市政府和本市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指导、协调以津市市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内外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活动。
(12)负责全市商务行业统计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全市商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机构设置
2022年内设股室6个,分别办公室、贸易服务股、政工股、外经外贸、投资管理股、牛肉米粉办。
3、人员编制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编制数16人,实有16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共发生支出82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22万元,项目支出469.04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基本支出351.2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16.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0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28%;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84.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67%。
2.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469.04万元,其中: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1%;行政运行20.9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4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5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6%;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306.6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5.38%;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114.1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4.34%;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11%。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1.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工作。
2.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全市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3.负责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依法核准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督促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负责办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中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的申报;指导工业集中区的有关工作。
4.负责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全市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规章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对外承包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认定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国际经济援助和受援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
5.贯彻实施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管理和指导我市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贸易,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流通和合作活动。
6.负责组织省商务厅、常德市政府和本市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指导、协调以津市市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内外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活动。
7.负责全市商务行业统计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全市商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2、部分重点项目支出绩效
我市现有对外贸易登记备案企业77家,现有外贸实绩企业16家,其中本年度净增外贸实绩企业5家,较去年同比增长45.4%;1-12月完成进出口额16497万美元,同比增长20.04%。其中两家生产型企业实现外贸“破零”第一年即突破百万美元进出口业绩;三家企业1-12月进出口额已超越2021年全年进出口额。外经:1-12月金湘猪鬃完成中方合同投资额250万美元,已完成目标任务。实际对外投资22万美元,完成率63.1%,排名常德第三。外资:现有外资企业5家,1-12月实际利用外商投资2万美元,较去年完成破零。新设外商投资企业2家,完成率66.7%。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执行存在偏差。本年度实际公用经费支出高于预算,说明预算编制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公用经费的控制和核算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安排中,行政经费安排不足。
(二)财务政策学习及培训力度不够,提高财务人员素质以及财务核算能力仍需提高。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二)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
(三)加强岗位实务学习与培训工作。 加强新政策新规定等业务学习培训,让财务人员通过学习能够准确地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细化预算目标,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财务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