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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3-08-28 15:11 信息来源:津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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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津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津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津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和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并指导实施。承担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审核,以及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实施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以及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工作。

(八)组织实施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烈士评定审核等相关工作。指导实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工作。审核拟列入省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先进典型事迹。指导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

(九)指导并督促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津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移交安置股和拥军优抚股。本部门共有编制数25,实有人数22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津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津市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津市市烈士烈士陵园管理中心属挂牌单位)及津市市民兵训练基地。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注:本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3,744.7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4.59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74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44.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7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4.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44.7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4.59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4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4.59万元,下降1.44%。主要是因为节约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4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2.11万元,占94.06%;卫生健康支出222.59万元,占5.9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54.2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7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9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9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将项目资金纳入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19万元,支出决算为2,29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临时价格补贴2022年预算12个月的支出,但实际支出是根据上级政策来发放,实际发放月份少于12个月。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7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将项目资金纳入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13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将项目资金纳入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4.73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将项目资金纳入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88.65万元,支出决算为28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支出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82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将项目资金纳入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口径不一致

9、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2.59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将项目资金纳入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4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03.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41.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的7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的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减少0.23万元,下降2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管理。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7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个、来宾55人次,主要是各区县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津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津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1.25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68.83万元,下降62.53%,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支出会议费3.29万元,参会人数174人,主要是退役安置工作部署会等;开支培训费2.47万元,用于开展业务培训,人数76人,内容为政策学习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津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百分比因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百分比因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因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津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我们围绕单位主要工作任务积极履职,按照预算资金管理合理有效使用财政资金,基本实现了年初既定的绩效目标,保证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果。 

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详见第五部分绩效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津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和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并指导实施。承担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审核,以及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实施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以及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工作。

8)组织实施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烈士评定审核等相关工作。指导实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工作。审核拟列入省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先进典型事迹。指导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

9)指导并督促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2、部门机构设置 

内设股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移交安置股和拥军优抚股。 

3、人员编制情况 

本部门共有编制数25,实有人数22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共发生支出3,7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基本支出3,744.7万元,其中:义务兵优待2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8%;其他优抚支出2,294.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28%;退役士兵管理教育2.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7%;军队转业干部安置154.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2%;其他退役安置支出384.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27%;行政运行282.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3%;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118.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43%;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22.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4%。

2.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0万元,2022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监管,基本实现了既定的产出和效益的目标。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部门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我单位认真落实相关政策,积极发挥资金效益,足额及时发放各类经费,使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待遇、优抚医疗待遇、特殊困难援助、退役士兵安置及军转干部服务保障等工作得到切实保障。广泛组织退役军人走访慰问活动,并推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极大增强了他们的荣誉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充分彰显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关爱,令服务对象满意,有力促进了国防建设、社会和谐稳定。 

2、部分重点项目支出绩效 

通过绩效目标评价的开展,找出了目标实现的一些缺陷和问题,并总结出了一些项目绩效管理的经验。对于管理工作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有效地保证了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可参考性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资金配套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制约职能作用发挥。原因是财政统筹安排的专项资金不及时到位,不能满足部门开展业务工作,不利于各项业务工作的连续性、统一性、规范性;

2.编制部门预算时不确定因素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涵盖。原因是津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新成立单位,退役军人各项事务正在摸索运行中,每年工作重点和改革变化较大,绩效目标设置出现漏项、过时项,不能反映当年工作目标任务。

3.预算编制合理性有待提高,对基本支出把握不够准确,在经济分类问题上,预算和实际支出情况有出入。

4.会计基础工作需加强。津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核算工作需加强,项目支出与行政运行经费混在一起核算,未遵守财政专项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规定。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1.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优化资金结构。增强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准确性,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2.加强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加强单位财务人员新《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方面的业务培训学习,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建议财政部门每年多组织几次财务人员业务培训。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津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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