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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3-08-28 15:12 信息来源:津市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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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津市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津市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津市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常德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七)拟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完善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职能转变。市医保局应完善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市卫健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津市市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包括:6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法规股)、人教股、基金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津市市医疗保障局现有编制人数30人,其中在编职工27人,退休人员8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津市市医疗保障局、津市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注:本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3,070.56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78.03万元,增长15.75%。主要原因是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收入增加,医保待遇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3,070.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70.5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3,07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3.95万元,占6.92%;项目支出12,166.61万元,占93.0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070.56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78.03万元,增长15.75%。主要原因是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收入增加,医保待遇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034.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3%。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73.13万元,增长15.74%。主要是因为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收入增加,医保待遇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034.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02万元,占2.22%;卫生健康支出12,744.82万元,占97.7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0.4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03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7.3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29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33.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口径不一致,年初单位部门预算没有包括项目

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87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口径不一致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6.97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口径不一致,年初单位部门预算没有包括项目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1.58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1.7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口径不一致,年初单位部门预算没有包括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50.54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口径不一致,年初单位部门预算没有包括居民医保基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3.38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口径不一致,年初单位部门预算没有包括项目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66.69万元,支出决算为38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口径不一致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年中预算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3.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8.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6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65.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35%,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完成预算的90.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完成预算的9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1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8个、来宾342人次,主要是上级和各区县业务单位学习、业务交流、招商引资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7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3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5.7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津市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65.92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42.78万元,增长34.74%,主要原因是医保服务大厅建设、医保视频会议室建设、医保政策宣传、DIP支付改革、基金监督管理、医保业务培训等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支出会议费2.43万元,参会人数255人,主要是医保政策宣传会、医保征缴启动会、基金监督会、DIP支付方式改革会等;开支培训费2.04万元,培训人数350人,主要是医疗救助政策培训、基金监督管理培训、特慢病审核培训等无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津市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百分比因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百分比因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因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津市市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我们围绕单位主要工作任务积极履职,按照预算资金管理合理有效使用财政资金,基本实现了年初既定的绩效目标,保证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果。 

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详见第五部分绩效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津市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职责 

1)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常德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7)拟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完善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0)职能转变。市医保局应完善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市卫健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部门机构设置 

内设6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法规股)、人教股、基金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 

3、人员编制情况 

津市市医疗保障局现有编制人数30人,其中在编职工27人,退休人员8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共发生支出13,07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3.95万元,项目支出12,166.61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基本支出903.95万元,其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08%;行政运行140.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58%;行政单位医疗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3%;行政运行381.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15%;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5%。

2.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12,166.61万元,其中:其他公共卫生支出306.9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5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1,250.5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2.47%;其他医疗救助支出573.3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71%;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5.7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29%。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监管,基本实现了既定的产出和效益的目标。召开了医保政策调整、医保电子凭证推广、推进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简称DIP)会议并进行了培训;确保了网络信息正常运行得到及时维护,做好医保系统升级相关准备和维护工作;继续完善医保监管机制,强化医保基金日常监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通过医保政策宣传切实调优政策体系,提高医疗保障待遇。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通过全面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项目对督导检查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整改情况,全面排查普遍性多发性监管问题;按全省医保视频系统建设工作安排,完成了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通过使用视频会议系统,最大程度的解决了工作成本问题,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日常办公与交流,使医保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2022年通过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大厅服务体系建设、医保政务下沉、医保政策宣传及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充分保障医疗保障参保人群就医,群众满意度有所提高 

2、部分重点项目支出绩效 

通过绩效目标评价的开展,找出了目标实现的一些缺陷和问题,并总结出了一些项目绩效管理的经验。对于管理工作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有效地保证了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可参考性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目标预算编制有偏差,影响了绩效考评报告的质量。年初预算和决算有差额原因是中途有结算方式和数据调整,信息系统没有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2、基金监管支出与能力不能适应目前医保工作新需求。目前,我市对定点医疗机构专业监管、稽核、执法人员严重不足。虽然已正式实行医保基金智能审核监管,但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对医保基金使用的全过程大数据的统计分析、医疗诊治行为的全链条违规数据的审核监管都缺乏较为全面精准的信息化技术支持,还需要结合现场的查验核实才能定性是否违规,人员和设备配备不到位,导致无法持续维持高频次的监管。

3、基金方面新的业务操作系统经常出现问题,导致年初签订的协议年底集中进行结算,今后多与相关业务股室联系,及时清算异地就医资金。

4、基金征缴力度不够导致相关工作滞后,以后我们将加大政策宣传,推动全民参保,各部门互相配合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又参保征缴工作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编制预算科学合理性。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时,综合前三年收支情况进行分析测算,力争编制的预算更加合理能够高效管理和使用资金。

二是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支出推动窗口经办提质增效。为了创建“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窗口示范点”,经办机构要实现简程序、减资料、优服务、提效率,进一步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确保运行维护及时,让群众报销方便快捷、医院结算透明高效、基金支付规范安全,规范基层医保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动经办服务下沉工作。

三是加大培训促进队伍能力全提升。加强专业理论、法律法规学习,聚焦医疗保障中心工作,分层次、分专业多次开展医疗保障系统全员培训,提高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和业务技能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津市市医疗保障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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